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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园林化解纠纷还有赚头

2011年05月20日 03:01 来源:现代快报

  

东方园林化解纠纷还有赚头

  借助于大宗交易平台,东方园林的一桩陈年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5月18日,东方园林发生6笔大宗交易,累计成交80.85万股,成交额为6190.68万元。6笔交易的成交价格均为76.57元/股,较当日东方园林的收盘价80.60元折让5%。卖出席位均为安信证券北京阜成路营业部,而买入方是清一色的机构席位。值得一提的是,因东方园林近期交投清淡,6190.68万元的大宗交易成交额已超过当日二级市场成交额,这在A股市场较少见。

  记者发现,上述大宗交易平台成交的80.85万股正好与东方园林不久前一桩纠纷所涉及的股份数量相同。这桩纠纷还要追溯到东方园林上市前。2007年12月25日,东方园林控股股东何巧女、唐凯与包括公司前副总经理苗欣在内的14方当事人签订《增资协议》,新增注册资本192万元。苗欣以52.8万元认购33万股,同时承诺,在东方园林或者其参控股公司(持续)工作不短于5年。但2009年2月,苗欣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由此,唐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苗欣将99万股公司股份(因分红扩股增加)以原认购价格转让给唐凯。今年4月26日,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苗欣转让其中80.85万股东方园林股份的税后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剩余的18.15万股归苗欣所有。

  苗欣所持上述99万股股份刚于5月13日解禁。就此,东方园林证券办工作人员并未否认上述大宗交易成交的80.85万股为苗欣转让,只称上市公司收到股份转让款后会及时予以公告。

  据东方证券粗略估算,80.85万股的税后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使公司增加营业外收入约4918万元,忽略交易费用、扣除相关税收之后,相应增厚2011年每股收益约0.25元。此外,这笔收益还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

  见习记者 宋元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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