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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荣:我国金融创新应遵循5个原则

2011年05月20日 06:49 来源:金融时报

  新华社

  据新华社讯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李东荣5月18日在北京表示,“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对金融业发展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总结本次金融危机教训,我国金融创新应该遵循5个原则:一

  是金融创新要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金融创新不能脱离实体经济的实际需求,必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地发展金融市场,创新金融产品,改进金融服务。

  二是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尊重金融业自主性和创造性,减少不必要行政干预。

  三是强化风险意识,既要遵循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支持促进金融企业创新,又要加强规划指导,搞好市场调研和风险分析,高度重视创新过程中的风险控制,确保金融稳定运行。

  四是坚持“借鉴国际经验、立足中国实际”相结合。充分借鉴各国金融创新方面的经验教训,特别是要借鉴在金融技术、经营理念、服务方式和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的良好做法,同时立足我国实际,紧紧抓住我国金融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主要问题,着眼金融业整体发展和结构优化。

  五是金融创新要依托科技进步。电子信息技术突飞猛进,对金融产品创新、金融风险管理和金融行为改革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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