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范文仲:巴塞尔协议III不是最优标准 中国要求更高

2011年05月21日 11:52 来源: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5月21日消息,陆家嘴论坛于5月19-21日在上海举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际部主任范文仲在“专题五:巴塞尔协议III 及其对全球银行业的影响”上表示,巴塞尔协议III 的改革方案是最低标准,并不是一个我们所认为的最优的标准;中国内地的监督标准较巴塞尔协议III更为严格。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际部主任范文仲部分讲话内容:

  去年11月份,巴塞尔委员会正式向首尔20国委员会提出了监管的改革方案。监管改革方案主要是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严格了资本的定义和标准。第二个方面建立了全球统一的流动性监管标准。第三个方面根据经济复苏的现实情况,设定了过渡期安排。这个方案在去年的首尔峰会上得以顺利的通过,在去年12月中旬,巴塞尔委员会正式在12月16号公布了关于资本和流动性改革的方案,现在统称为巴塞尔协议III 。新的方案要求,新的监管标准将在2013年1月1号起在全球范围内实施,2019年1月1号前全面达标。所以这是一个相对比较明确的要求。

  以前中国还不是巴塞尔委员会,或者全球金融稳定理事会的正式成员,所以在实施方面有很大的自由度、空间。但是2009年初中国已经正式成为金融稳定委员会跟巴塞尔委员会的正式成员,因为实施这个方案就成为我们一项国际义务。但是同时这个方案里边,也吸取了很多中国在积极参与的一些改革建议。 

  首先我们觉得巴塞尔协议III 的改革方案,它是一个国际的最低标准,大家知道国际方案有很多政治妥协的结果,并不是一个我们所认为的最优的标准。每一个国家巴塞尔协议III 的方案中也明确说明,每一个国家都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制订符合自己国情的一套银行监管方案,巴塞尔协议III 是一个最低要求。根据这些要求,以及根据我们在推进国际金融改革,国际的改革方案要与国情相结合的原则,也在过去将近一年里的时间,认真地考量了中国的实施方案的一些设想,这个设想其实在这个月以指导意见的形式,对外正式公布。

  中国实施巴塞尔的改革方案,从一个总体特点来讲,我们的标准比国际的巴塞尔协议III 的最低标准要高,同时我们的时间也比国际的时间要短,这里面有我们自己的一些考量。具体来讲,在资本的最低要求方面,现在要求核心的一级资本充足率是 5%。一级资本充足率6%,资本充足率8%,同时又留存资本的要求5%。在正常的情况下,一般系统性重要的银行还会附加1%的资本要求,所以正常情况下资本要求是5%,普通银行是10.5%。

  同时也按照巴塞尔协议III 的方案引进了杠杆率的监管指标。在国际上来讲杠杆率的标准是3%,我们的标准是4%。同时借鉴国际的流动性改革方案,我们也引入了国际上要求对于短期流动性和长期流动性衡量的两个指标。同时还结合中国自己以前的经验,还保留了存贷的流动性监管指标。

  针对中国的国情,在拨备方面,早于国际改革,设立了拨备的一些相关指标。这些方案都已经跟银行业进行了沟通,也进行了正式的发布。这个发布的指导意见只是原则性的意见,在今年随后的一段时间里面,监管部门还在进行积极的努力,在制订一系列执行这个指导意见原则的具体的法规,比如说修订管理办法,另外制订一些新的监管指引,更多的信息将会向社会,包括向我们的市场随后逐步公开,进行发布。 

  很多人都认为,中国实行巴塞尔协议III ,是不是太严格?另外时间过渡期是不是短,有什么样的考量?从我们监管的一些考量来讲,首先中国的银行业,跟西方的银行业的基础相比,我们在资本充足率的状况上面,在流动性方面都大大优于国际的标准水平,所以实际上我们已经达到了一个国际要求的巴塞尔协议III 的水平,结合一些审慎性的考量,在未来,我们进一步加强这样的一个风险监管能力,这个是有必要的。因为中国的银行业在国际上发展非常快,我们的资产规模增长的速度也非常快,就要有一个比较审慎的监管指标,来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

  另外从国际上来讲,很多巴塞尔协议III 的标准,各国还在制订,也在陆续颁布。从现在看到的很多国际上的标准,许多国家制订的都大大高于巴塞尔协议III 的标准,比如说一些国家制订的规定、中国制订的比规定的标准要高很多。从各国至少经历了这次金融危机之后,对于整个风险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这方面都在做一些努力。所以我们的方向是一致的,很多的一些信息在未来大家都会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方面看到。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