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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腾林地 吸金上亿

2011年05月22日 01:55 来源:北京晨报

  采取转让林权等手段非法吸收资金 涉案12人被公诉

  

  

  晨报讯(记者 武新)北京东方森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冯某及多名高管,涉嫌采取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承诺保障最低收益等手段,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1.6亿余元。昨天,记者从北京市一中院获悉,该公司冯某等12人被公诉至法院。

  据了解,北京东方森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冯某、总顾问苗某、副总经理刘某等多名高管涉及此案,同时该公司还有多名员工牵涉其中。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12月至2008年10月,冯某先后伙同苗某、刘某、庄某、李某等人,利用北京东方森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取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承诺最低收益保障等手段,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1.6亿余元。

  在2004年3月至7月,刘某在担任一家生态发展公司北京丰台分公司负责人期间,伙同尤某(已判刑)等人,谎称该公司在河北省永清县拥有林地,假借销售林地并代为管护的名义,骗取多名被害人林地购置款人民币110余万元,非法占有。

  检察机关认为,冯某、苗某、庄某、李某等11人,无视国家法律,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刘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提请法院依法予以惩处。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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