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22日 02:14 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因老伴去世前将房屋留给外甥张某夫妇,现年84岁的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原总经理李某卷入遗产纠纷。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宣判房屋归李某所有,但他须向张某夫妇支付230余万元折价款。
李某和老伴胡某从中国银行总行购买了房屋。2008年11月,胡某因患肝癌不治离世,留下遗书将财产留给外甥张某及其妻子邢某。张某夫妇在办理完价值100 多万元的存款和股票交接后,与李某在房屋分割上发生纠纷并闹上法庭。张某夫妇说,李某和胡某晚年膝下无子女且疾病缠身,他们从1985年起一直照顾两位老人,胡某临终前为表感激而写下遗嘱。李某否认张某夫妇细心照顾,称有两名保姆照顾自己,并质疑遗书有假,称胡某临逝前意识不清,不便自行书写遗书,而且他和老伴感情深厚,老伴不会置他的晚年生活于不顾。李某不愿卖房又不愿出钱,张某夫妇只想尽快要钱了事,双方无法和解。最终法院判决房屋归李某,李某补偿对方230余万元,判决书罕见写道,“至于李某是否有足够经济能力履行生效判决,及判决如何执行,法院会在执行程序中慎重对待,妥善解决”。
>>法官说法
判决为双方留下和解机会
记者:胡某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张某夫妇是否需等李某百年后再要遗产?
法官:只要遗嘱有效,法律上就必须按此执行。胡某遗书中并无诸如“张某夫妇需在李某百年后再主张权利”的表述,因而从法律上讲,张某夫妇没有义务等待李某去世后再分割房屋。
记者:判决书中注明妥善执行,十分罕见,意味何在?
法官:从法律上讲,法院必须这样判决。但从情理上讲,确实会给李某生活带来影响。因而法官暗示双方此判决在履行时可能会不顺利,希望能在进入执行后,再给双方一个和解的机会。通过执行法官的调解,双方有可能达成新协议,不按原判决执行。法官希望张某夫妇体谅老人处境,老人也能做出让步拿出尽量多的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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