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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加防腐剂存多年 征求意见未收到异议

2011年05月22日 05:40 来源:东南快报

  20日,有卫生系统人士表示,在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前,大米已经被允许使用防腐剂,因新标准在公开征求意见时没有人提出异议,所以大米使用防腐剂没有被撤销。

  在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前,卫生部曾在2007年发布《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记者看到,双乙酸钠(防腐剂)和脱乙酰甲壳素(增稠剂,又名壳聚糖)已开始被允许使用在大米里,两者的限量值与新标准无异。

  去年,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曾征求意见。记者看到,其中可用于大米中的添加剂包括淀粉磷酸酯钠、双乙酸钠和脱乙酰甲壳素。与今年5月发布的最终稿,没有区别。

  上述人士说,征求意见过程中,没有收到对上述三种添加剂在大米中使用的异议,所以在最终发布时,三种物质依然在列。

  21日,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副秘书长王竹天研究员,就大米中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有关情况给予说明。

  “在目前工艺条件下,大米使用增稠剂完全没有必要。”王竹天指出,淀粉磷酸酯钠是一种增稠剂,大米中不允许使用淀粉磷酸酯钠,但大米制品,如米粉可有条件使用。据新华社、《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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