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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分配乱象频出

2011年05月23日 05:40 来源:东南快报

  近期,许多地方被曝存在保障房“被骗购”“被团购”“被倒卖牟利”等分配乱象。记者日前调查发现,各地在保障房分配准入、公示、管理、退出四大环节都面临难题,分配机制建设步伐缓慢。

  在深圳、北京、武汉、福建等地,最近连续有网帖曝光这些地方的保障房被不符合条件人群骗购。

  近日受到高度关注的福建龙岩公务员“团购”保障房事件中,当地有关部门承认,有百余名以机关事业单位名义申购的人员,目前有9户公职人员被取消申购资格。

  审计署去年底公布的数据显示,在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有18个城市向2132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分配了廉租房。

  一方面是不符合条件的人“挤入”保障房;另一方面出现保障房分配后闲置和转租转售的情况。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经适房——华庭小区是该市大型的保障房项目,小区内共有15栋住宅楼、500多套住房。记者了解到,交房3年多,目前入住率不足20%。记者还看到,在4号楼二层一住房的窗户玻璃内侧贴着一张“本房出租”的红纸条,上面留有联系电话。一位王先生甚至在宁德房产网上发布了这样的售房信息:“东侨华庭小区2幢。三室一厅二卫二阳台,面积139平方米,5600元/平方米。因属第一批经济适用房,房产证、土地证在办理中,暂时只能私下公证交易,以信誉为主。”

  记者日前在一些地方调研发现,造成保障房分配乱象层出不穷的根源在于,保障房分配准入、公示、管理、退出四大环节存在诸多漏洞和难题。

  科学设置准入门槛,是实现保障房公平分配面临的第一道难关。准入门槛由谁来设,有哪些条件,是问题的关键。目前,绝大多数地方保障房准入门槛由主管部门制定,社会公众无权参与,有的甚至是地方主管部门领导决定。紧接着是公开透明监督难;第三道难关是管理难;最后,实现保障房再分配时就遇到了退出难。

  各地各有关部门只有加快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社会监督、依法惩处三大机制,才是实现保障房分配“治乱”的根本。

  新华社记者 来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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