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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要一种习惯 不要“被绑架”

2011年05月24日 00:01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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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纳税和公益慈善举动将被列入紫砂艺人技术职称晋级必要条件,不符合这一条件的紫砂艺人在申报技术职称时将遭到一票否决。”公益与职称挂钩的新规在江苏宜兴一经出台,就引发争议连连。

  有业内人士指出,宜兴市政府和宜兴紫砂工艺厂的主观动机不能说不好,有些紫砂大师发了财只顾自己享受,从来不关心公益事业,不帮助困难群众。但对这些为富不仁的大师我们只能从道德上加以谴责,和职称挂钩,于法无据。

  宜兴市紫砂行业协会负责人说:“申报职称设置了这个条件之后,紫砂艺人可对照检查,对于为富不仁和不守法经营的紫砂艺人,是一种鞭策和要求。”

  当地一些普通紫砂艺人指出,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都作出了明确的数额要求,让他们觉得吃不消,做慈善应遵循量力而为的原则。

  据了解,宜兴是中国“紫砂之乡”,宜兴也以紫砂闻名于中外。对于紫砂艺人来说,职称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其紫砂作品的市场价值,“紫砂大师”的作品动辄就能拍出万元高价,而默默无名的紫砂艺人,其作品价格只值区区百元。

  一时间,“公益是否被绑架”的问题成了人们争论的热点。

  然而,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宽和仁爱、乐善好施的民族,有慈善捐赠的优良传统。在我国传统文化中,慈善指的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爱而对他人进行的无偿救助,它以“仁”为核心,“人性本善、乐善好施、扶贫济困、尊老爱幼、扶弱助残”等,强调的是社会成员之间的互济互助。

  慈善是要整个社会公众受益

  中国自古以来孔子说仁,孟子讲义,墨子兼爱,这都是与慈善有关。中国的慈善事业历史上也早有记载。宋代的养老扶幼,到明清时出现的民间慈善群体,在历史上都有过记载。

  欧美和西方慈善事业被认为是最悠久的社会传统之一,在卡内基的《财富的福音》里面有这么一段话:死之前把你的财产妥善的处理,不要留给你的子孙后代,不然会害了他们,也不要社会来处理,那样会不妥当。慈善就是救助弱势群体,要整个社会的公众都受益,这也是美国慈善家的理念。

  在国内大家最早见到的“公益慈善”应该是鲁迅先生文章中的用例——《准风月谈·外国也有》:“只有外国人说我们不问公益,只知自利,爱金钱,却还是没法辩解。”

  其实,从汶川大地震、舟曲泥石流,到台湾洪涝、日本大地震,我们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如此迫切地需要一种救助力量——公益慈善。

  经过新中国60多年的建设,特别是经过改革开放以来30多年的发展,中国的国力大大增强,中国人的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与此同时也面临着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问题。

  尽管我国已先后制定了《基金会管理办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一系列关于规范公益慈善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但迄今我国还没有专门规范慈善事业实体内容的法律法规,包括慈善组织的性质定位,慈善事业的进入、评估、慈善财务制度,慈善业务的开展、捐赠人的权利义务以及监督管理机制、激励机制等方面都缺乏完善、系统的法律政策规范,这无疑严重制约了我国民间慈善捐赠乃至慈善事业的发展。

  我国每年有75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需要救助,有2200多万城市低收入人口需要帮助,有近200万流动儿童失辍学需要资助,有6000万残疾人需要提供扶持,每年还有许多受灾地区的群众需要救济。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0.45的国际警戒线,中国贫富差距不断拉大已经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构成了威胁。

  解决这些问题,根本的办法当然是不断发展生产力,不断发展经济,不断加大对收入分配的合理调节。但是,这还不够,还必须利用社会力量、民间力量,通过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通过社会财富的第三次分配,对分配调节进行必要的补充。

  国际经验表明,只有通过国家与社会、政府与民间、企业与个人的相互配合,才能更快更好地解决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社会问题。

  国内亦有这样的民间公益人,淘宝网和阿里巴巴网的联合创始人马云谈到公益慈善时说:“中国需要的是两亿个工作机会,我了解中国的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但是,人们希望我们更好地利用资源,到我80岁的时候再把钱捐赠出去会让我感到遗憾的,我应该现在就用这些钱创造工作机会”。

  马云的慈善观点得到大部分企业家的认可。

  “当下中国公益慈善文化面临重大转型,即从单纯救助转向救助与服务并重。中国仍然缺少福利与服务的基本概念。当儿童的安全保障、老年人的生活保障和康复照料、残疾人的社会福利等需求提出时,中国的慈善工作者还不善于拿出具体措施。”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说。

  没有人会喜欢“压力慈善”

  鲁迅先生所批评的道德杀人现象在中国历史上是相当严重的。而以善促善,则是现代慈善应该有的一种基本态度。

  从国内范围看,日益深化的公共行政改革,以及“小政府,大社会”理论的提出,确实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但是,真正意义上慈善公益的自我发展还远远不够。

  社会学家卢汉龙认为,公益事业应该做市场不为、政府不能的事情,但在中国,公益事业基本上还是工作的延伸部分。从表面上看,这样做十分有效,但多少会挫伤人们从事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因为没有人会喜欢“压力捐赠”。

  所以有人对宜兴公益与职称挂钩的新规提出质疑:是不是只要捐了款,职称评定就可以获得照顾,甚至是一路绿灯呢?果真如此的话就肯定会有人不择手段的跑门路想办法,这样的评定方式无疑会助长歪风邪气,评出的大师难免掺有水分。

  记者也曾经听到过这样的事情,一位企业家曾经参加一次慈善活动,当时共有248名捐款人,他拿出自己的捐款袋说:“这是我的捐款,都在这个袋子里了,但是这个袋子是空的,我捐款的金额将是下面247位捐款人捐款金额的总和!”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如果先捐了钱,后面有人比他捐的多了,不免会给众人留下“铁公鸡”的话柄。

  不难看出,在这个新富数量已经达到一定规模的国度里,做慈善并不是件简单的事。慈善不只是一种民事主体间的赠与行为,更是一种社会财富再分配的方式,与之相关的也不只是情感与道义的诉求,更有社会经济效益的考量以及法治建设的内在呼应。

  当然,这其中不乏有人们可以理解的“善意压力慈善”。

  其中,最突出的表现是比尔·盖茨和巴菲特,他们给予富豪们的压力过大,明确要人家承诺将来要捐赠一半财产,还要计算有多少人给出了承诺,简直是要对美国最为富有的人进行宣战。

  在香港,节假日往往有相当广泛的旗帜义卖活动,在活动期间,走在大街上,如果你没有已经买旗的标志,就会十分尴尬。

  英国则是每年都要举办将士阵亡日义卖罂粟花的活动,英国首相卡梅伦访华期间之所以一定要佩带罂粟花的标志,主要的原因就是如此。即使中国的代表团当时在英国访问,你不带罂粟花的标志也不好意思,因为其主旨就是慈善,没有其他政治含义。欧美的劝募活动也相当深入,有的甚至敲门劝捐。当然,需要说明的是,这些善意的压力,不是政府的活动,而完全来自民间。

  所以,也许“压力捐赠”正是来自于国内不良的慈善环境,也许什么时候不把慈善看做一个事件,而当做是一种习惯的时候,才能使中国慈善进入真正意义上的“真慈善”时代。

  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永光说:“我们要治理慈善的生态环境,保护公众的慈善热情。就是说现在我们公众的慈善热情经常受到挫折。要通过公众自觉的参与,自觉的选择,要保护公众的热情,那么慈善事业才有前途。”

  相信当我们一起看到,人们的公益与爱心与经济增长同相辉映时,我们会为过去所付出的一切努力感到欣慰。

  延伸阅读:

  目前中国的捐赠中来自个人捐赠只有14%,其余86%来自企业和机构。而在慈善事业比较发达的国家,个人捐赠占80%以上。

  据相关分析,当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城市化率超过50%后,就会带来一个国家的公益提速。2008年中国的人均GDP超过了3000美元,去年已逾4000美元,今年中国城市化率首超50%,预示中国公益提速其势已成,从富人公益向全民公益的转变是中国社会变革的重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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