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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速裁庭” 逾半月立案仅四起

2011年05月24日 04:12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市民质疑“一审终审”能够公正

  本报讯 (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陈炎锋、凌蔚)从5月5日起,禅城区法院设立了全市首个“小额速裁庭”。即使在全广东省,小额速裁机制试点也只有四个,面对如此一个新事物,佛山人貌似并不“感冒”,“小额速裁庭”成立至今逾半月,立案数仅仅有四起。“一审终审”能否保证审判的公正性,一个月结案又是否会显得“草率”?这些都是市民所担心的问题。

  法院想引导 立案却不多

  据了解,自今年5月份禅城区正式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以来,禅城区法院各试点庭室积极引导符合小额速裁案件范围的当事人,选择适用小额速裁程序解决纠纷,然而立案量并不明显。而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进行小额速裁,需要原告、被告双方都同意,并在适用建议书上签字,不能“一厢情愿”。

  该院民一庭李庭长表示,5月份以来,有11起案子原告选择小额速裁进行审理,但其中仅有4宗被告同意进行。其余不是找不到被告,就是被告拒绝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审理。

  质疑1:一审终审能否公正?

  小额速裁要求“一名审判员独任审理,一审终审”。于是,一些市民便对法官公正廉洁表示担忧。民一庭相关负责人就回应说,现行民诉法将诉讼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简易程序本身就是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理,小额速裁适用的案件相比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案情更加简单,事实更加清楚,因此一名法官完全能够胜任。

  此外,小额速裁虽是“一审终审”,但只要当事人对小额速裁作出的判决不服,就可提出异议申请。

  质疑2:

  官司打得快是否太草率?

  小额速裁的审限为30天,不得延长审限,是否会太过“草率”?

  禅城法院有关负责人称,对于案情简单的小额诉讼,并非诉讼程序越复杂、审理周期越长越好。速裁更有利于解决问题、平息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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