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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谈购物卡实名制:执行和监督应跟进

2011年05月27日 02:5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财政部等七部委日前下发《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意见》要求,达到一定额度的预付卡购买须实名登记。未经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多用途预付卡。此外,还对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面值进行了限定,要求面值不得超过1000元。

  网友认为,购物卡实名制是一种积极的尝试,意在震慑购物卡腐败行为,不过,有关部门应继续在执行和监督上加以规范,并且加大对购物卡行贿受贿的查处惩治力度。

  能震慑“购物卡腐败”行为

  “开始治理商业预付卡了,应该是好事儿,希望执行细则快点出来。”部分网友对这一新规表示赞赏,认为七部门推出的“实名制购 物 卡 ”是 一 项 能 对“ 购 物 卡 腐败”现象起到震慑作用的重要措施。

  北国网网友“叶传龙”称,由于购物卡有着便携实用、批量优惠、交易隐蔽等特点,它在受到普通消费者青睐的同时,也成为少数人行贿受贿的“新宠”。将购物卡列入整治范围,表明国家有关部门对引发腐败“细节”的重视。

  网友“不用装的嫩”说,这个操作起来确实有些难度,但如果各部门都积极应对,例如发卡单位的上级部门、商务部、发改委等部门都对该类现象进行监管,应该不难解决。

  也有网友提出:应该坚决取缔商业购物卡,购物卡的出现就是为了方便送礼的,普通老百姓谁会去超市、商场购物前先把现金换成购物卡?

  仅靠购物实名制还不够

  有网友表示,实名并非万能,也难以“一剑封喉”。实名购卡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要辅以对商家、购卡人和受卡人监督,尤其对于公款购买单位,必须如实填写消费项目,按规定转账,自觉接受监督。

  北国网网友“叶传龙”称,在《意见》中,对购物卡的实名登记并不到位,购买金额在1万元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才进行登记,这也容易让买家钻空子,他们会不会化整为零分次购买?而且,实名登记容易减少卡的发行量,影响商家生意,商家也未必能主动配合,这一政策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网友“上好佳”就表示:“5000元钱以上才需要记名,1000元钱以下就没人管,那送5张1000元的卡,你能查吗?”

  网友“不用装的嫩”认为,假如只是单纯地实行“购买实名制”效果不佳,而应同时与“使用实名制”相结合,也就是说,不仅购买者必须留下自己的身份资料,同时,谁使用这张卡消费,在消费时也必须留下真实的身份信息。

  给权力套上“紧箍咒”是关键

  有网友认为,治理“购物卡腐败”,要采取政府绩效评估、非公企业评议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绩效等方式,给公职人员手中的权力戴上“紧箍咒”,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华声在线网友“杨攀峰”指出,就“购物卡实名制”而言,是治理“购物卡腐败”的第一步,要充分发挥其作用,还需要在更广的范围内实现透明化,切实建立健全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为“购物卡实名制”做好铺垫,使其真正地得以执行、受到监督,才有可能杜绝“购物卡腐败”现象。

  另一位华声在线网友“王传言”也认为,“购物卡腐败”的治理不仅仅需要“实名制”,更需要对购物卡加强规范管理,特别是强化对代币购物卡源头的监督管理。通过购物卡实名制、银行第三方担保发行购物卡等措施,依靠技术防范措施治理“购物卡腐败”。发放的购物卡要实行全过程动态登记和实名备案,购物卡的赠与、买卖、变更要登记备案,明确变更后身份,从源头上防止购物卡演变为腐败的工具,而这正是“购物卡实名制”的最终诉求。

  (记者 陈伟 整理)

  (责任编辑:王炬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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