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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生卖股还贷 曝出定向增发的幕后勾当

2011年05月27日 17:39 来源:中国经济网

   编者按:近来,TCL董事长李东生因宣布卖股还债,饱受争议。令外界哗然的还有,随着减持公告浮出水面的1亿元借款。加之其减持与公司发布利好股价上涨的时机出现“巧合”,更是加深了各方对李东生利用信披漏洞套利的猜测和质疑。

  李东生于5月23日将其原已质押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6亿流通股中的4000万股股权进行减持,以清偿因参与认购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产生的约1亿元借款。对此,投资者普遍质疑,在一系列利好之后股东迅速减持,是否可以认定为此行为是在利用信披漏洞进行套利?即李东生向资金闲置者、甚至可能是TCL的关联公司借款,参与增发后再把原有的股票通过利好消息高价卖出,完成短期财务投资,最后获得套利收益。

  巨额借款浮出水面来源要不要披露?

  对于外界质疑,TCL始终表示减持是为了还债。然而,减持公告公布前,李东生背负着1亿元的个人债务无人知晓。TCL既没有披露借款的来源,也没有在定向增发时披露认购增发资金的来源。投资者质疑,要还钱的时候才告诉股民之前借过钱,这种做法是否妥当?

  至今,TCL未披露借款人为机构还是个人。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未明确出现对“定向增发资金来源、数量等信息须披露”的规定。目前尚无相关法规对高管个人负债问题进行监管。股东减持和借贷参与定向增发也不属违法行为。无法可依无规可循,照此看来,上市公司“能没有的”可以没有。

  据媒体报道,投行人士对此意见不一。大部分人表示,出于此信息是造成未来减持的动机,并和发行有关的考虑,虽目前没有规定定向增发要披露资金来源,但既然涉及短期借贷资金,上市时应当披露。但也有观点认为,是否披露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没有规定要强制披露的,就不存在披露的义务。

  定向增发上演“捐资剿麻匪”

  对于TCL为何不惜借钱认购定向增发的股权?有业内人士表示:“不少上市公司为了吸引资金,其大股东或高管都会带头认购股份作为表率。因其有有存量股份,其后再减持,股权与资金都不会有实质性的改变。而其他投资者看到大股东的“决心”后,便积极参与增发,殊不被其利用。这不禁让人想到《让子弹飞》中“三巨头”忽悠百姓捐银剿匪,表面冲锋陷阵,背地里分得众家财,装腔作势的一幕闹剧。

  信披需要及时、准确、自觉

  众所周知,信息披露是投资者、债权人、政府部门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的首要途径,也是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信息披露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影响资本市场的有效程度。在目前的市场和法律环境下,企业对“自愿性”信息披露持极为消极的态度,许多公司为达到吸引投资的目的,利用投资者对信息的依赖,有选择地披露信息。

  2003年初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出台以来,中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并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原因在于其法律层次不高,执行方面缺乏实施细则。在此呼吁,有关部门应健全和细化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对上市公司信披内容、程序等进行引导和规范,使被动披露、有选择披露向主动、及时、真实靠拢。

  (责任编辑: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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