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30日 11:19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总水平同比上涨5.3%,涨幅同比扩大2.5个百分点,比3月份缩小0.1个百分点。按算术平均计算,东部地区上涨5.3%,涨幅同比扩大2.4个百分点,比上月扩大0.2个百分点;中部地区上涨5.4%,涨幅同比扩大2.6个百分点,与上月持平;西部地区上涨5.9%,涨幅同比扩大2.9个百分点,比上月缩小0.2个百分点。
31个省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其中青海、广西、宁夏分别上涨8.8%、7.6%和7%。31个省份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同比均有所扩大,广西、青海分别扩大5.2和4.3个百分点。与上月相比,16个省份涨幅扩大,天津、广西均扩大0.8个百分点;17个省份涨幅缩小,四川、重庆均缩小0.7个百分点。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