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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立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011年05月30日 15:53 来源:商务部网站

  日前,新疆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草案)》。依照《办法(草案)》有关规定,凡是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渔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农产品的,最高可处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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