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01日 12:06 来源:商务部网站
据越南《海关》报5月31日报道,越财政部最近已请示政府总理,允许对部分出口额激增300%的矿石和矿产出口税上调5-10个百分点。财政部已于2009和2010年将上述产品出口税上调到10-30%,以限制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出口及确保国内生产需求。但是,矿石和矿产出口仍有增无减(比2009年增加15%),因此,继续加税十分必要。
具体增税额度如下:硅化石粉及硅土、天然滑石粉、赤铁矿及其产品,由 10%上调至15%;煤炭、煤饼、煤球及煤炭衍生固体状燃料等,由煤炭加工的焦煤或半焦煤,已或未成饼的泥煤等,精铜或未加工的合金铜,由15%上调至20%;铝锭和铅锭,由5%上调至15%,锌锭和锡锭由5%上调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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