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02日 05:40 来源:东南快报
本报讯(记者 肖彬 通讯员 饶泽强 冯林榕)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获悉,6月1日至12月31日,警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大整治。
警方称,整治期间,处罚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查处力度堪比查酒驾。警方严格实行“四个一律”即“依法应当拘留的一律拘留,应当吊销的一律吊销,应当暂扣证照的一律按最高限暂扣,应当扣留车辆的一律扣留”。
据介绍,本次综合整治将重点整治国道、省道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而在市区内将加强对酒驾醉驾、乱停车、闯红灯、闯禁行、不按道行驶等容易引发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以及出租车、公交车、电动自行车的整治。
凡是大中型客车、渣土车、施工车超速50%以上的一律吊销驾照,超员20%以上的督促所属企业对其停岗学习,交通违法登记满12分,强制学习考试。
据统计,福州有到期强制报废的机动车1464辆。警方将采取上门催办、书面告知、路面查处等措施,全面消灭到期强制报废的机动车。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