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6月起,天津市调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和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相关申请政策,放宽收入准入条件。
据介绍,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申请家庭中重残或双残家庭的收入准入条件,由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调整为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将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申请家庭收入准入条件,由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调整为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
与此同时,廉租住房的保障群体也将进一步扩大,将不享受政府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以下简称“三属”家庭)纳入廉租住房补贴范围。
(责任编辑:马常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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