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04日 13:24 来源:中国经济网
控制房价、物价本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确定性凸显、“硬着陆”、“滞涨”的风险开始聚集,业界对于更严厉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的预期明显下降。不过,即使暂无更严厉的政策出台,也并不代表房地产调控缺少操作空间。种种迹象显示,预售资金监管或将发力,与现有政策一起巩固房地产调控成果。
一直以来,“拆东墙补西墙”都是开发商的惯用手法。城市地产开发中,有的开发商为了填补自身资金空缺,擅自将购房者缴纳的预售款,或是按揭款用于其他急需资金的项目。预售资金监管政策的严格执行,可能掀起房地产市场格局新一轮洗牌。
5月24日,北京科技大学教授赵晓、高和投资金融分析师李慧忠撰写的《预售资金监管专题报告》发布,报告认为,预售资金监管这项政策的立意在于控制开发商的现金流,防范烂尾楼的出现,长期来看,有助于“预售制度和现房销售制度”的双轨制向“现房销售制度”的单轨制的转变。现有的楼市调控政策如若加码,从严执行现有的预售资金监管则是最为便捷,且从长远来看益处最大的政策,而这条政策的终点,可能将会是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取消。
赵晓对记者表示,长期来看,当前政策有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趋向。
预售制度实行的初衷是为了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资金不足的问题,鼓励商品房市场的发展。但现在来看,中央政府这种鼓励的初衷已经不在,更多的是缩紧房企的“钱袋子”。总体而言,商品房销售制度从“双轨制”转向“单轨制”将成为一种趋势。
北京从去年底开始执行预售资金监管政策,但由于北京市场目前在售项目,大部分是在2010年12月1日之前拿到的预售证,所以暂时对监管政策反应不是十分敏感。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影响将会日益明显。
目前,石家庄、天津、哈尔滨、广州、青岛等多个城市也开始实行预售资金监管措施。
5月25日下午,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于官网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市商品房预售制度,规范商品房价格和销售监管,该局草拟了《关于报送年度商品房项目预(销)售计划和商品房预售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根据开发项目建设进度制定商品房预售方案,在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应依法将方案报送至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审核备案。对于未按要求报送年度商品房项目预(销)售计划和商品房预售方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暂不予核发预售许可证。
(责任编辑:马常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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