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07日 08:55 来源:经济日报
6月3日早晨6点半,在成都红旗超市世纪城分场,采购车满载来自田间地头的新鲜蔬菜抵达卖场库房。生鲜部经理李军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卸货,并逐一将菜分类摆上货架。“8点开店之前,一切要准备就绪。”李军说。
这批新鲜蔬菜采自蒲江县的某蔬果专业合作社,已经通过严格的检验检疫。从去年4月1日开始,成都市在全市范围的批发市场和中心城区商场(超市)实行蔬菜、水果、食用菌三类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凡进入成都市场销售的三类食用农产品,必须具备本批次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村委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主体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出具的产地证明。
“进入超市出售的蔬菜等生鲜产品,我们多数在农户、合作社、农业企业手中直接采购。”红旗超市生鲜部文学萍说。以蔬菜为例,如由供货方自产,对方需出示《植物检疫证》;如采自中间商,对方需出示《三类食用农产品进货台账表》。按照规定,中间商的采购范围仅限于成都市白家、聚和、濛阳、沙西等指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采购完成后,红旗超市会对产品进行品名和数量确认,并在网上录入,做好《三类食用农产品每日报送表》,以备查询。上架前,工作人员还在价格标签上贴上成都市场准入的CA标志。“凡是贴有这种标志的果菌蔬产品,市民完全可以放心食用。”文学萍说。
红旗超市常务副总经理曹曾俊告诉记者,红旗超市在农产品源头、流通、销售等环节全方位把关,注重信息收集和更新,建立完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一是严把农产品源头质量。红旗超市成立了质量安全监督部,在与供货方谈判时,对方的质检报告和合格证明等缺一不可。二是加强对配送环节的监督管理。每一批农产品入库前,必须有齐全的检验报告。三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随时关注质量监督部门的信息。对于不符合质量安全的农产品,作出快速反应,通过内部网络及时通知各门店撤柜处理,杜绝不良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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