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07日 16:09 来源:财新网
主要所得聚焦在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生产、经营所得等五大类,对高管人员奖金、补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等激励所得尤为关注
【财新网】 (综合媒体报道)上海市地税局明确把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作为对上海市高收入者的主要征收管理项目。其中,持有公司大量股权、取得大额投资收益以及从事房地产、矿产资源投资、私募基金、信托投资等活动的高收入人群,将成为上海税务部门的重点征收对象。
据《劳动报》报道,上海市地税局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按此通知要求,上海将把加强征收管理的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项目聚焦在五大类: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规模较大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别是报酬支付较高项目个人所得;外籍个人取得所得。
在财产转让所得方面,上海将加强对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所得征管。其中,重点做好平价或低价转让股权的核定工作,建立电子台账,记录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和税费情况。税务部门还将加强房屋转让所得征管。此外,如果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金用于投资者本人、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消费性支出和财产性支出的,上海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上海还将加强以非劳动所得为主要收入来源人群的征管。其中,密切关注持有公司大量股权、取得大额投资收益以及从事房地产、矿产资源投资、私募基金、信托投资等活动的高收入人群,实行重点税源管理。
同时,申城将重点关注高收入行业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各项工资、薪金所得,尤其是各类奖金、补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等激励所得。对以各种发票冲抵个人收入偷逃个人所得税的行为,税务部门要严格按法规予以处罚。
另外,上海将通过各类涉税信息的分析、比对,掌握高收入者经济活动和税源分布特点、收入获取规律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比如,通过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等手段,加强扣缴义务人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建立健全个人纳税档案。税务部门还将推进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常态化管理,加强申报补缴税款管理。 (财新实习记者 闵婕)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