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08日 03:53 来源:现代快报
核心高管将原本通过法人股东间接持有的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变为直接持股,究竟藏何意图?近期,远光软件、罗普斯金均出现高管协议受让间接持股的情形,转让价约为市价的50%。分析人士认为最大动因或为降低纳税成本。
6月4日,罗普斯金公告,公司第二大股东苏州励众将其持有的公司1166.592万股股份全部转让给钱芳。资料显示,钱芳系罗普斯金创始人之一,现任罗普斯金副董事长、总经理。本次转让价格按照前5个交易日平均价格的50%,即每股5.92元,转让总金额为6906.225万元。 1个多月前,远光软件大股东荣光科技将其所持的4160万股股份协议转让给陈利浩、黄建元。陈利浩为远光科技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黄建元为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协议签署日远光软件收盘价的50%。
远光软件实际控制人陈利浩承诺,即使在5年内离职,也将遵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董监高所持股份变动管理的要求。罗普斯金总经理钱芳则在IPO时已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25%。尽管上述高管的减持意愿不强,但避税的动机显而易见。一方面,由法人持股转为自然人,解决了今后套现时的二次征税问题,大大降低缴税成本。另一方面,由于眼下股价处于低位,本次协议转让所付出的所得税成本也相对较低。
快报记者 吴正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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