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08日 19:44 来源:财新网
对雅虎来说,最好的选择是寻找原告的漏洞,让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背景】美国当地时间6月7日,美国一家专事证券欺诈诉讼的公司Kendall Law Group(下称Kendall)对外宣布,由于雅虎(NASDAQ:YAHOO)在支付宝股权转移事件中违反了1934年证券交易法有关虚假和误导性陈述的规定,该公司已于6日代表雅虎股东,在加利福尼亚南区法院对雅虎发起集体诉讼。
Kendall在起诉书中表示,雅虎最晚在今年3月31日就已获悉支付宝的股权发生了转移,但直到今年5月上旬发布今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时,才对外披露该信息。此外,雅虎早在2009年就已获悉中国监管当局对海外所有权的规定可能有所变化。这一变化将导致雅虎或阿里巴巴集团剥离支付宝,但雅虎没有及时对外披露这一风险。
由于雅虎被指存在虚假陈述和信息遗漏,雅虎在今年4月19日至5月13日的股价被认为太高。
从法律角度看,雅虎是否涉嫌对重大事实做虚假和误导性陈述?此次诉讼会不会迫使雅虎董事会对阿里巴巴集团转移支付宝股权一事寻求法律解决,并以此消除董事会被指失职的嫌疑?
众达律师事务所驻香港合伙人谭敏亮认为,目前,关于雅虎被提起集体诉讼案的很多资料尚未对外披露,现在判断雅虎是否涉嫌虚假和误导性陈述,还“为时尚早”。
她指出,美国证券法并未明确规定重大信息披露的具体时限,并没有规定上市公司在获悉重大信息后必须在多长时间内对外披露。而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乃是遵从判例法(Case Law)原则裁决。
从目前雅虎对外披露的信息看,雅虎自称在3月31日获悉支付宝股权转移事宜,一个多月后的5月11日,其在发布第一季度财报时对外披露了该信息。这是否属于重大信息披露不及时,只能由法院以此前相关判例为依据裁决。
谭敏亮预计,雅虎因支付宝股权转移事件而在美国遭遇集体诉讼,不会对雅虎与阿里巴巴集团就支付宝的股权纠纷造成影响,因为“这两件事应分开看”。
无论雅虎与阿里巴巴集团最终达成何种协议,都无法改变雅虎在获悉支付宝股权转移事宜一个多月后才对外公布的事实。而且,目前雅虎和阿里巴巴已就支付宝股权转移初步达成了补偿方案。雅虎遭遇集体诉讼不会影响双方此前达成的补偿协议。
据谭敏亮介绍,在美国,以“对重大事由做虚假和误导性陈述”为由提起诉讼,原告负有以下数项举证责任:
第一,证明被告对重大事实有虚假和误导性陈述的行为;第二,原告因此遭受了损失;第三,被告的虚假和误导性陈述行为和原告的损失存在因果关系;第四,被告做虚假和误导性陈述时存在主观意图。
她指出,缺失上述任一环节,原告的诉讼请求都可能难获法院支持。因此,在美国,以“对重大事由做虚假和误导性陈述”提起起诉,获胜并不容易。正因此,原告律师往往寄望于长期的诉讼,迫使上市公司妥协,最终达成和解,并获得上市公司一定的小额赔付。
但是,谭敏亮认为,对雅虎来说,向原告支付小额赔款并非最佳选择。如果雅虎因此向原告支付小额赔款,“一来会给公众一种错觉,让人觉得是被告做的不对,不然怎么会寻求和解;二来会让集体诉讼律师觉得软弱可欺,会引发更多的集体诉讼”。
她最后指出,对雅虎来说,应对从此处集体诉讼,最好的办法是寻找原告有关证据漏洞,寻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请求(motion to dismiss)。“毕竟,目前雅虎最重要的任务是与阿里巴巴谈判,尽力确保自己的利益。”■
(财新记者 谷永强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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