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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轻惩罚对“老鼠仓”无济于事

2011年06月10日 01:45 来源:北京晨报

  提起“老鼠仓”,基民、股民大多个个含恨。可身边一旦有人说,我有内幕消息!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估计多数都会跑过去追问:“快说、快说,是什么?”

  人性贪婪使然。基金经理也如此。尽管这些高智商的金融精英们每天驰骋于资本市场的枪林弹雨之中,但面对可以获取暴利的内幕交易无人动心是假话。这也是为什么多年来,“老鼠仓”屡禁不止、越查越多的主要原因。

  “顽症需用猛药医”。对待基金“老鼠仓”,重拳惩治、杀鸡吓猴应该是一个办法。如果一旦被抓,罚得你倾家荡产、名声扫地,甚至可能终身监禁,估计无论是谁,在内幕交易面前都要仔细思量一番了。去年2月,《刑法》第一百八十条增加了一款,“老鼠仓”被认定为刑事犯罪,应该是个开始。

  不过,基金“老鼠仓”获刑第一人——原长城基金基金经理韩刚仅仅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罚款31万元,颇令市场失望,大家担心过轻的惩罚将对泛滥的“老鼠仓”无济于事。

  此外,目前针对从业人员的监管仅仅停留在上报亲属账户、没收手机、监控电话录音、安装摄像头等初级阶段。而这些“人盯人”的办法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制止从业人员内幕交易行为,换个时间、换个地点,从业人员仍然有可能进行内幕交易。整个基金业需要思考的问题是,在施重拳的同时怎样让内幕交易变“堵”为“疏”,这才是防范“老鼠仓”的根本之策。

  ●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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