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0日 02:1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彭斐 发自北京
6月8日18点52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乘坐的D56动车从淄博火车站驶离。
透过列车窗口,记者看到,胶济铁路客运专线北侧几座居民楼与客运专线的距离仅20多米,略显破败的居民楼几处裂痕清晰可见。自从2008年胶济客专开通,该居民楼所在的通济花园的住户就一直在向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反映问题,最后将电话打到了环保部。
4月25日,环保部向胶济铁路客运支线有限责任公司下发了“最后通牒”,要求改建铁路胶济线四线工程停止使用,但该客运专线照开不误。
对此,环保部环评司验收处的工作人员回应称,“我们的处罚权力有限,20万元罚款是最高限额。”
20万元罚款已是最高限额
昨日(6月9日),淄博临淄区塑料五厂业主朱先生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曾反映情况的淄博市四个小区的业主,除通济花园6号楼20户坚持继续向上级反映情况外,其余业主已经收下了3万元补偿金。
据了解,5月中旬,随着环保部停运的最后通牒日的临近,淄博市张店区通济花园的业主收到一份“协议书”。协议书甲方为张店区和平街道办事处。其中提到,受胶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委托,赔偿每户3万元作为客运专线的各项环境治理费用,协议签署后,住户不得再追究客运专线的环境影响问题。
“我们也收到了同样的协议。”朱先生说,在签署协议后,他曾多次接到临淄区政府相关负责人的电话,“事情已经完全解决,你们就不要继续了。”
张店区通济花园11号楼业主杨先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山东省环保厅出具的 《改建铁路胶济线增建四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通济花园6号楼、11号楼均处于环评报告的环保拆迁范围内。
本应进行的拆迁现在却不了了之。朱先生认为,主要原因在于胶济铁路客运专线属公司运营,而其所有的山东省政府与铁道部的背景,使得环保部环评报告被束之高阁。
“环保部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是向哪个法院申请呢?恐怕还是(向)原来的铁路法院(申请)。这样一来,执行上肯定会大打折扣。”淄博市张店区一位政府部门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该人士的另一个身份是受胶济铁路客运专线影响的小区业主。
6月6日前后,环保部环评司验收处的工作人员在答复朱先生时表示,“我们的处罚权力有限,20万元罚款已是最高限额。”
环境执法无力局面亟待改善
叫停不停。胶济客专不是孤例。
近日,哈药集团因臭味难消和污水超标排放遭到媒体曝光。权威机构的检测显示,其水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规定极限值的10倍以上。
早在去年11月,就有居民在黑龙江省环保厅网站上询问“‘哈药怪味’何时了”。对此,黑龙江省环保厅引用了哈药总厂自撰的材料进行回答,结论是“搬迁是解决气味问题的根本办法”。但搬迁的钱由谁来承担,至今仍困扰着搬迁计划。
有环保人士对此表示,国家目前缺乏明晰重大污染之后赔偿的相关法律,仅靠国家环保部来开罚单,而不是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诉讼,企业大多存在侥幸心理,这实质上是对污染行为的一种纵容。
环保部环评司相关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透露,在相关事件处理上,因不具备强制执行能力,环保部只能按程序进行经济处罚,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截至目前,环保部叫停胶济铁路客运专线的大限已过10天,但胶济铁路仍在运行。
环保部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环境执法基本就是罚十多万元了事,环境执法无力的局面亟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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