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5日 07:52 来源:经济日报
本报北京6月14日讯 记者薛志伟报道: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今天联合召开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6月20日起,开展为期一年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据了解,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的具体内容是:对违法设置或到期仍然违规收费的收费公路项目及收费站(点),要立即停止收费,撤销站点;对有违规行为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要立即纠正并停止违规行为;对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前建成的收费公路进行全面规范;降低偏高的通行费标准;对未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政府还贷公路改为经营性公路进行建设和经营管理的,要立即纠正,实现属性归位;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实施检查或收费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和行政责任;对各地出台的有关收费公路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强调,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提出的工作要求;从严审批新的一级及以下普通公路收费项目,暂停审批收费公路资产上市融资和境外企业收购国有收费公路资产。对一级及以下普通公路改扩建的,不得延长收费期限以及禁止新增经营性普通公路。对国家确定的西部地区省份要按照逐步有序的原则,加快推进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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