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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草案征求意见公布 48%民众要求改3千起征点

2011年06月16日 08:41 来源:中国网

  全国人大公布个税草案征求意见情况,半数意见来自月收入3000-7500元者

  全国人大公布公众对个税修正案草案意见;月底将再审

  本报讯 个人所得税法草案共收到82707位网民提出的237684条意见,来信181封,创下法律草案征求意见数量之最。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布了对意见梳理的情况。其中,对3000元作为“起征点”,要求修改的占48%。

  法工委表示,此次征求意见采取由公众对草案各条规定分别提出意见的办法,并提供其居住地区、从事职业和收入水平等信息情况,以便于对社会各方面所提意见进行定量分析。

  来自发达地区的意见和来自边远地区的数量差异巨大。提出意见前3位的北京、广东、上海,提出了103317条,占43%;而后3位的西藏、青海、宁夏,只有843条,仅占0.4%。

  从月收入分布上看,3000元以上者提出了大部分意见,3000元至7500元的人群,提出了116848条,占全部意见的49%,而这其中收入3000元至4500元的人群参与最多,提出了61929条,占53%;收入12000元以上的人群提出了25835条,占全部意见的11%。

  法工委表示,多数意见认为,适时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是关注民生的表现。有的建议,常委会应尽快通过修正案,让民众尽快享受税收优惠。

  焦点

  3000元起征点是高是低?

  15%赞同3000元起征点

  草案内容: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

  意见反馈:共82536人发表意见,其中赞成3000元作为起征点的有12313人,占15%;要求修改的39675人,占48%;反对的28985人,占35%;持其他意见的1563人,占2%。

  1 赞成3000元起征

  对3000元起征点持赞成意见的主要集中在月收入3000元以下和3000元至4500元的人群。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提出,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很大,而中国目前只占到6%左右,比例很低,起征点不能再提高了。

  2 适当提高起征点

  要求提高起征点的意见数额从3500元至10000元不等,其中较多建议提高至5000元。有些意见提出,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的生活成本及房价都很高,3000元还不够缴一居室每月的房贷。3000元的起征点不符合“基本生活费用不必缴税”的原则。

  3 地区不同应有差异

  根据各地的收入差异规定不同的起征点的意见也不少,上海、北京、广东的部分网民提出,发达地区收入水平与边远城镇相差很大。3000元在发达地区,只能保证个人基本生活的开支。建议授权各省根据本地收入实际情况,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另行规定,例如东部省份6000元、中部省份4000元、西部省份3000元等。

  4 应降低起征点

  还有要求降低3000元起征点。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提出,目前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较大,个人所得税是唯一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税种,国家的个税收入不应减少,而应增加。起征点的提高对大多数低收入者没有任何益处,反而使其收入相对下降,进一步扩大了收入差距。

  5 反对差异化起征

  但也有反对意见,提出一个国家的税收应该统一。发达地区生活成本虽高,但收入高,国家财政的投入高,享受的社会保障也高。一个国家的公民,没理由适用不同的起征点。

  有意见提出,如果允许各地另行规定不同的起征点,将导致人才和劳动力又向东部倾斜,不符合国家开发西部和落后地区的政策。

  个税税率结构怎么调?

  赞成修改反对“三分天下”

  草案内容:将工薪所得的适用税率由原来的9级修改为7级。

  意见反馈:共有75690人发表意见,其中赞成27470人,占36%;要求修改25383人,占33%;反对21712人,占29%;其他意见1125人,占2%。

  赞成的意见集中于3000元以下和3000元至4500元的人群,要求修改和反对的意见,集中于4500元至12000元的人群。

  网上一些意见建议将草案第1级数不超过1500元的月应纳税所得额5%的税率降为3%,体现国家普惠工薪阶层。有些意见建议降低起征点的同时降低适用税率,即工资收入1000元至5000元的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1%。或者1%的税率,可以扩大纳税群体,同时低收入者有了连续纳税记录,有利于子女在异地享有公平受教育的机会,也有利于提高人们的纳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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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点

  “不应在起征点上做文章”

  此次征求意见,一些人除了关注起征点和税率结构,还关注了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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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则认为,这次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不应在起征点上做文章,而应通过适当扩大减免税范围,增加与民生相关的特殊减免税项目,如扶养人口、房贷支出、教育支出等达到减税的目的。

  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建议,选取合适的城市开展合并各类收入和考虑实际家庭负担的税制改革试点,允许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所得税申报,以身份证为识别标记申报扶养人口。

  网上有些意见提出,国家财税部门应尽快创造条件,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收制度,考虑家庭抚养、赡养人口、教育费用、大病减免等综合因素,实行法定免税、申请减税、退税制度。

  本版采写(除署名外)/本报记者 杨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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