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6日 23:3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本报讯记者邢晓丹报道天津市公安局不断着力完善工作机制,让系统内政府采购工作实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这是记者近日从该局获悉的。
据悉,为了更好地完成政府采购工作,该局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该市财政局下发的各项政府采购制度办法。同时,该局还针对自身情况,先后制定了《天津市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公安局政府采购实施细则》和《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内容涵盖了预算和计划管理、采购方式管理、采购程序管理、采购廉政规定等9个方面。
据了解,该局作为天津市一级预算单位,下辖33个直属单位。其中既有指挥中心、政治部等行政管理部门,又有刑侦局、国保局等具体业务部门。2007年,该局成立了政府采购科,统一管理全局的政府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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