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巴基斯坦6月30日起取消征收洪水附加税

2011年06月17日 13:52 来源:商务部网站

  据巴基斯坦《国民报》6月17日报道,巴基斯坦联邦税收委员会(FBR)日前宣布,将自6月30日起取消自4月起开始征收的15%的洪水附加税,取消各种类别的特别消费税,但不恢复之前取消的部分商品税收减免。

  2011年3月份,巴政府以总统法令名义宣布征收15%的洪水附加税、并将特别消费税从1%提高至2.5%、取消5种出口导向型商品的税收减免,希望额外增加530亿卢比(1美元约合85卢比)收入,以实现修改后的15880亿卢比的收入目标和削减财政赤字。据估计,以上3项增收措施分别使巴政府多收入250亿卢比、200亿卢比和80亿卢比。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