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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线杆突倒砸死骑士市“政府”赔千万

2011年06月21日 05:36 来源:东南快报

  赖姓男子5年前骑车经过高雄市凤山区过勇路时,遭突然倒下的电线杆击毙,赖男家属提起“国赔”诉讼求偿。“最高法院”审理,昨日判决高雄市“政府”应赔偿死者家属1025万元定谳。

  法院判决指出,赖姓男子2006年11月20日上午,骑车搭载妻子经过高雄市过勇路和过埤路口时,路边木质电线杆突然倾倒,击中赖男,导致赖男颅内出血、胸部挫伤,虽紧急送医急救,仍宣告不治。死者家属认为,电线杆所在处的主管机关,对土地有管理养护责任,却未移除随时有倒塌危险的电线杆,导致赖男身亡,对管理有欠缺,愤而提起“国赔”诉讼,向台糖公司、高雄市“政府”、“内政部”土地重划工程处等单位连带求偿殡葬费、扶养费和精神抚慰金。

  高雄法院审理时,合议庭认为,该处土地主管机关确有管理疏失,且事故发生时,该处主管机关应为高雄市“政府”,判决高雄市府应赔偿死者父母、妻子与死者3名未成年子女扶养费、殡葬费与精神抚慰金共1025万元。“最高法院”昨天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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