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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起诉陈晓合同违约

2011年06月22日 09:30 来源:中国经济网

  陈晓的微博(http://weibo.com)道歉并不能为他所谓的“口无遮拦”埋单。昨日,国美集团及其子公司国美电器(0493.HK)公告宣布,日前已经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递交诉状,以合同违约对国美前董事局主席陈晓提起诉讼。目前,该案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

  按照国美公告声明,前国美电器董事长陈晓严重违反早前与国美签订的《协议》约定,向某财经媒体记者发表对国美不真实或误导的言论,并于5月10日在报纸头版上以《国美事件再露面陈晓大爆国美财务漏洞》的标题刊登,对公司的声誉、经营活动等造成了经济损失。

  为此,国美为维护公司的名誉及利益不受恶意伤害,并保护本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就陈晓合同违约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还将就陈晓不实言论等侵权行为,进一步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国美董事会授权负责本次诉讼的执行董事邹晓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论陈晓发表言论的场合是什么,我们均认为陈晓已违反离职时与国美签订的《协议》约定。在明知对方记者身份的情况下仍然发布对国美的不实言论,严重地违反了《协议》约定,其发表的对国美不真实或误导的言论对公司的商誉和经营活动等造成了不良影响及经济损失。”

  据邹晓春介绍,陈晓在离职时与国美电器签署了一份协议,明确写明陈晓在离职时向国美作出的各项承诺。截止记者发稿时止,陈晓拒绝回应被起诉一事。

  (责任编辑:马常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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