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23日 07:35 来源:中国网
央行营业管理部21日在网站转发的《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显示,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即人民币FDI)结算业务目前处于个案试点阶段,为防范热钱流入,人民币FDI试点对国家限制类和重点调控类项目暂不受理。
这意味着,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已进入试点阶段,此前央行官员指出人民币FDI试点已经展开,但此次是首次有相关规定见诸文件。
通知显示,目前人民币外商直接投资业务试点对国家限制类和重点调控类项目暂不受理。同时通知要求境外参加银行只可为内地企业作为收款或付款方的贸易项目办理人民币购售业务,不能办理与内地企业无直接贸易往来支付的人民币购售业务。此外,明确了试点期间非金融类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工作流程,以规范外国投资者以合法获得的人民币来华投资,包括用于新设立企业出资、并购境内企业(不含返程并购)、股权转让以及对现有企业进行增资、提供股东贷款。
个案试点项目需要央总行召开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业务个案试点审议会议,对个案试点项目进行集中审议。
德意志银行发布报告认为,这是首次将人民币FDI规定正式化,预计未来3-6个月会有官方规定出台。在人民币FDI试点之前,投资者在离岸市场筹集的人民币资金用途有限。人民币FDI推出可能使得相关人民币存款增速小幅下降。
此前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左小蕾曾指出,人民币FDI将拓宽境外人民币投资渠道,是提高人民币吸引力的重要步骤。 (记者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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