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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界定不清 银行继续收小额账户管理费

2011年06月24日 04:24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银监会7月1日起取消包括小额账户管理费在内的34项银行收费。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禁止乱收费的规定竟成了一些银行“打擦边球”的合理借口,一些过去偷偷摸摸的收费行为如今却明目张胆“阳光化”。

  据新华社电

  日前,兴业银行在其网站上发布消息称,将于2011年7月1日起,向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及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收取账户管理费。具体执行标准为,对开户满3个月,且3个月内日均余额小于300元(含)的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每季收取3元/户。3个月内日均余额大于300元或开户未满3个月的账户暂不收费。但白金卡、黑金卡、黄金卡客户持有的各类账户将免收费。

  记者随机走访了广州几家商业银行。在广州银行越秀支行营业部,广州市民杨霞女士在办理开户业务时被告知从7月1日起,如果其个人储蓄账户3个月内日均余额不满300元,每季度将被收取3元的管理费。

  对此,广州银行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银行严格执行银监会取消34项收费的规定,由于个人活期存款账户的小额账户管理费不在规定范围之内,因此不属于乱收费。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总行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的意图在于杜绝“沉睡账户”。“其实,我们有很多方式让客户不用交这个钱的。比如购买我们的理财产品、开立第三方托管账户、办理我们的网银、设立公积金账户等等,都不在收费之列。”该人士说。

  对此,很多消费者认为银行此举有变相发展用户,推荐旗下产品之嫌。

  记者就此致电广东省银监局咨询,得到的答复是,从7月1日起,凡是银监会34项收费之内的项目必须停收。但银监会目前还没有就小额账户管理费给出统一的界定,因此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商业银行自行来执行。

  专家建议:

  小额账户分类考虑

  业内专家称,目前银行利息比较低,负利率以及存款准备金率不断上调使银行通过息差获得的收益不断收窄,因此一些银行试图通过收取中间费用获得高额利润,这既不合理也违反了银监会取消34项收费的初衷。

  业内专家建议,监管层对小额账户管理费的额度需要统一界定,对小额账户的不同拥有者也应该进行划分考虑:一是经济宽裕,账户彻底闲置的用户,银行可致电建议销户,或收取一定的费用;二是外来农民工等低收入人群,经常需要把账户里的钱寄回家里,可能会出现账户中余额较低的情况,建议银行对经常使用的小额账户不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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