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26日 08:29 来源:商务部网站
为支持企业扩大燃料油进口业务,规范燃料油进口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承诺,现将《2011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新申报材料合格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1年6月30日17点前将书面意见送达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石化部,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7层
邮编:100020
电话:010-65882815 85692833
传真:010-65882817
附件:2011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新申报材料合格企业名单
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11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新申报材料合格企业名单
1、西安中立石油化工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陕西东大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3、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营口嘉晨燃化有限公司
5、盘锦兴隆石化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6、实友化工(扬州)有限公司
7、山东大新化工有限公司
8、东营旺豪化工有限公司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