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27日 16:54 来源:中国网
中央部门单位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部门单位名录
序号
名称
1
外交部
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
教育部
4
科学技术部
5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6
公安部
7
监察部
8
民政部
9
司法部
10
财政部
11
国土资源部
1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3
铁道部
14
水利部
15
农业部
16
商务部
17
文化部
18
卫生部
19
中国人民银行
20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1
国家税务总局
2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3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4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25
国家体育总局
26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7
国家知识产权局
28
国务院参事室
29
新华通讯社
30
中国科学院
31
社会科学院
32
中国气象局
33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3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35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36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37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38
国家海洋局
39
中国民用航空局
40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41
国家保密局
42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43
国家物资储备局
44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
45
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
46
中共中央党校
47
人民日报社
48
中国日报社
49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50
中国作家协会
51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52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53
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
外交部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审计署对外交部201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外交部本级和所属北京外交人员服务局等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外交部为中央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外交部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0年度预算执行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认真做好本部门预决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果,预算管理和财务核算水平逐步提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12月,外交部离退休干部局以发放2011年1月份工资的名义列支760.15万元,在“暂付款”科目挂账,造成当年少计基本支出结余760.15万元。
2.2010年,外交部离退休干部局将在“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中超预算列支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医疗费支出合计390.77万元,调账记入“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科目中。
3.所属机关及驻外机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在编报2010年度预算时,将不应纳入的独立核算经营收入3420万元和相应经营支出1387.18万元等也作了编报;未将于2010年开始试运行的驻悉尼总领馆接待处纳入预算编报范围。
4.2010年,服务中心未将购房补贴结余资金643.98万元纳入住房改革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未剔除以前年度已获取未达标购房补贴的部分人员,导致2009年至2010年多申领未达标购房补贴预算40.05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所属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
(1)2000年至2009年,服务中心外交证件印制室每年按照签证贴纸等事业收入的5%违规预提研制费,在事业支出中列支,合计1208.92万元。
(2)2009年,服务中心未将已撤销的驻卡拉奇总领馆接待处固定资产69.52万元纳入法定账簿核算。
(3)2010年,服务中心将1993年购置的无形资产按558.78万元记入资产账,与购置成本2070.11万元相比,少计资产1511.33万元。
(4)2002年至2006年,服务中心下属茂发国际旅行社在代外交部购买机票时,将代收的机票退票款203.33万元挂账,未退还外交部。
2.所属北京外交人员服务局存在的问题。
(1)2010年,该局将以前年度收取的部分场地和仓库出租收入在往来账核算,造成少计以前年度收入2130.56万元;该局所属房屋公司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使馆、公寓等房屋出租收入,造成少计房租收入814.70万元。
(2)2010年,该局基建处对1999至2009年购买的车辆、电脑等固定资产330.7万元,没有预计净残值,而是全额计提折旧从账面核减了固定资产。至审计时,上述固定资产尚有部分仍在使用,造成资产账实不一致。
(3)2009年6月至2010年6月,该局所属奥杰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单位书面许可的情况下,违规将服务局宿舍暖气更新改造、塔园公寓3号楼外墙改造等4个工程项目对外分包,涉及金额441.59万元。
(4)2010年,该局所属房屋公司、奥杰公司报销的原始凭证中,有不规范发票金额共计509.65万元。
3.所属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存在的问题。
(1)2007年11月,该基金会未经理事会集体表决,以合作开采建设矿业基地的名义对外出借资金100万元,约定期限为3个月,月利率3%。除收到利息10万元外,本金及逾期利息至今均未收回。
(2)2008年至2010年11月,该基金会将咨询服务收入 112.54万元、支出91.21万元在往来科目核算,造成少计收支。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外交部离退休干部局少计基本支出结余、在不同科目之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问题,要求按照实际支出调整相关账目和决算(草案),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对所属服务中心预算编报、购房补贴预算管理、固定资产核算等不规范问题,要求予以纠正,今后严格按规定编制预算和核算;对服务中心违规提取研制费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内设处室停止预提研制费,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对服务中心下属茂发国际旅行社代收机票退票款未及时退还问题,要求责成该社将上述资金退还外交部;对所属北京外交人员服务局少计收入、计提折旧不合规、违规分包工程、使用不规范发票入账问题,要求及时清理和纠正,并调整相关账目,加强工程管理;对所属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对外借款、咨询服务收支核算不规范问题,要求责成该基金会尽快收回上述款项,调整会计账目,加强财务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外交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跟踪项目绩效,并加强对所属单位财务监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外交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外交部高度重视,在审计过程中,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违规提取研制费问题,所属服务中心已停止预提研制费,并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对未将已撤销的驻卡拉奇总领馆接待处资产纳入账内核算问题,服务中心已将该接待处资产纳入了账内核算;对服务中心少计资产问题,已按实际成本调整了有关会计账目;对茂发国际旅行社代收机票退票款未及时退还问题,该旅行社已将退票款退还外交部;对所属北京外交人员服务局少计收入、计提折旧不合规、使用不规范发票报销入账问题,已调整相关会计账目,规范了原始报销凭证;对奥杰公司违规分包工程问题,奥杰公司已经获得相关建设单位授权;对所属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在往来科目中核算咨询服务收入问题,该基金会已经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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