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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部分地市国资委行政化现趋势 体制回潮明显

2011年06月29日 08:16 来源:中国经济网

  全国356个地市中,国资委真正作为直属特设机构的只有107个,占设立国资委的32.3%。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今天召开的全国国资委系统指导监督工作座谈会上表示,部分地市国资委行政化趋势明显,体制上出现“回潮”。

  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中央和省、地市三级政府组建国资委,国资委作为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目前省级国资委的职责定位比较明确,但不少地市国资委由直属特设机构改为了政府部门或者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机构不独立、行政化趋势明显。

  据统计,全国356个地市中,尽管有331个设立国资委,占93%,但是作为独立机构的只有227个,占设立国资委的68.6%,而保留直属特设机构性质,真正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只有107个,占设立国资委的32.3%。

  黄淑和表示,从职责上看,一些地市国资委作为出资人“管人、管资产、管事”三项职责不统一、不到位仍然比较突出,面上监管职责尤为薄弱。个别地市国资委的主要工作集中在企业改制、处理信访和维护稳定上,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没有得到落实。

  从监管范围上看,有的地方也出现倒退。有的将新设立的国有企业交由公共管理部门监管,还有的地方甚至将国资委监管企业重新划回原行业主管部门。

  他表示,地方经营性国有资产要集中统一监管。目前14个省级国资委监管覆盖面达到80%以上,虽然监管范围不断拓展,但是监管还比较分散,监管比例比较低,有4个省级国资委监管覆盖面低于50%。

  黄淑和强调,“政府部门管资产和出资人管资产是不一样的。出资人监管是按照产权纽带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不承担公共管理职能,只面向国有企业;政府部门要履行公共管理职能,面对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各地一定要坚持十六大确立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方向,保持清醒的头脑。”

  据统计,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实现了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全覆盖监管。湖北省国资委对粮油、水电、文化等领域的脱钩改制企业实现了“统一纳入、委托监管”。云南选择昆明、曲靖、文山、大理4个州市进行了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试点。此外,全国有28个省级国资委和70个地市级国资委监管范围还涵盖了金融类国有资产。

  (责任编辑:符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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