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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缴社保可被强行划拨

2011年07月03日 04:34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 单位不参保或擅自降低缴费基数会面临更重处罚

  十多人的小公司,成立30年不买社保;而900人规模的大厂,只给几十名骨干员工买社保,一线员工什么都没有……从昨天开始,《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职工的社保权益有了法律的保障。然而,现实和理想有些差距,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参保,部分参保,降低缴费基数的公司不在少数。

  文/记者蒋悦飞

  谈起待遇,打工仔曹阿新对老板的印象还算好:“老板人不错,一来广州我就跟他,都20多年了。”曹阿新说,他的工资每个月都在3000元以上,工作忙的时候可以拿到4000多元。但是,当记者向他打听有没有买社保的时候,曹阿新一头雾水,“没有吧,没买过。社保这事,老板也跟我们说起过,怕麻烦,老板就在工资里多给我们发个三五百,让我们自己看着办。”

  员工流动大 社保不好买?

  曹阿新的老板叫肖峻(化名),他说,公司成立至今“都超过30年了”。肖峻告诉记者,“我们不签合同,也不买保险。”肖峻手下的都是外地人,流动性很大,手下10个人,今年已经换了四个,“怎么买啊,刚给他买好了,他就走了,不是白买吗?”肖峻告诉记者。

  记者问:“为何不买工伤保险呢,农民工可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啊?麻烦,算了吧。”肖峻说:“社保不就是公司出一点,个人出一点吗?那还不如每个月多给他们几百。”

  不买社保,员工就一点都没有意见?“也有。”肖峻表示,三年前就有一个工人,走了,到人社部门去告他,“连合同都没有,他怎么告?”

  有人宁拿现钱不想参保

  《社会保险法》实施了,今后怎么办?“再说吧,反正暂时没有这方面的考虑。”

  肖峻表示,最近,项目越来越少,油费越来越贵,成本越来越高,盈利都难。而这个小企业的最大的成本就是人工成本,大约占了60%左右,如果在现有的薪水基础上给每个员工买社保的话,相当于每个员工的工资成本增加20%,按照一个工人平均3000元计,10个工人一个月就多了6000元,一年就是七八万元,“太多了吧,吃不消。”

  那么,打工仔曹阿新怎么考虑?如果曹阿新一到广州就买了保险,退休后的养老金应该都不成问题了。问题是,如果老板将这一成本打进去,给曹阿新买了保险,而曹阿新实际拿到手的工资可能从原来的3500元下降到2500元,曹阿新并不愿意。

  按员工等级确定缴费基数

  实际上,这样的企业很多。不光是小企业,大企业,甚至个别知名企业都存在这一问题。比较常用的手法是,一个企业,只给几个骨干的员工买社保,大部分的员工不买。而比这稍微好一点的方式是,买,但是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或者是单位给员工三六九等,往低的买。

  “不买社保,那是太普遍了。”丹丹告诉记者,一个开了服装厂的朋友,就只给办公室的几名员工买社保,生产一线的工人,全部没买。而丹丹自己从2005年起,先后换过三家公司,公司从来都不是按照实际工资给她买的,而是按照1000多元的标准给她买的,公积金更是想都不用想,甚至连自己的学历也被公司从本科改成大专。

  她告诉记者,在一家服装企业做宣传的她,其关系是放在企业底下的店铺里的,按照1680元的基数,公司按倒数第二档次给她买社保。后来到一家杂志社,人家索性连工资都是直接转账的,社保更是不按实际工资买。

  “我专门咨询过一个搞人事的朋友,想着要不要追回。朋友说算了,为了一个月几百元的社保,不值得。公司不给我们缴纳,我们自己缴纳部分也可以省下来,不如将省下来的钱自己买点基金什么的,更合算一些。”丹丹对社保的理解可能并不正确,但是像丹丹这样社保权益受到侵害的劳动者却有很多。

  账户余额不足 财产或被查封

  虽然,社会保险从一开始就是强制性的,但可惜的是,很多企业没有依法执行,社保体制本身也不完善,劳动者的参保意识不强,政府监管又不到位。这一点寄望于7月1日《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之后,情况能有所改观。

  相比过去,对于企业不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给了更多的强制措施。而用人单位逾期仍不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机构可以通过行政部门,通知其开户银行直接划拨社会保险费。如果其账户余额不足又未能提供担保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这就相当于给了社保机构相当于税务部门的权限。” 著名社会保险法专家浩雪博士表示。

  相比过去,政府监管的责任更重了。在《社会保险法》中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先行垫付将给社保基金带来极大的压力。如果经办机构不作为的话,社保基金可能就会没钱,所以今后社保的执法力度肯定会加强。”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侯玲玲预测。

  而在制度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转移接续,《社会保险法》中已经有了明确规定,流动性大的工作人员不用再担心缴纳社保之后无法转移的问题。

  警惕企业重新注册逃避补缴

  就像当年的《劳动合同法》一样,因《社会保险法》的实施而受影响的主要是一些不规范的企业。“现在已经不像以前,以前是企业挑人,现在是企业缺人,大部分企业的招聘到岗率只有70%~80%,所以我们怎么可能不给员工买社保?”易才集团总裁李浩表示,手下分派到几千个企业的十几万员工,都买了社保。

  然而,一些以前没有买社保的企业则忧虑重重。郑先生有一家规模900人的工厂,只给五六十名的骨干买了社保,还有800多的一线工人啥都没有。“怎么办?如果一旦要追缴的话,我都不知道要补缴多少?”即便按照2000元的缴费基数补缴,按照目前广州市缴费费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民企的缴费比例以大概20%来计算的话,一个人一个月就是400元,850个人,一个月就是34万元。而一旦要追缴,不计算滞纳金,一年就是 408万元。

  “一些企业会很头疼。”资深人力资源顾问李雄文告诉记者,如果要追缴历史欠账的话,矛盾也很多。李雄文表示,光一个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问题,就导致一些企业选择关闭。而社保费认真追缴的话,不排除一些企业选择先停业,重新申请工商执照后再开业,以逃避历史欠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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