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05日 09:25 来源:经济日报
我国城市森林建设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森林建设规模,积累了一些成功的做法和宝贵的经验。根据对已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城市的统计,在开展建设城市森林活动的8年间,其森林覆盖率年均提高近1个百分点以上,是全国同期水平的近2倍。
已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城市:
2004年:贵州省贵阳市
2005年:辽宁省沈阳市
2006年:湖南省长沙市
2007年:四川省成都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浙江省临安市、河南省许昌市
2008年:广东省广州市、河南省新乡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
2009年:浙江省杭州市、江苏省无锡市、山东省威海市、陕西省宝鸡市
2010年:湖北省武汉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本溪市、浙江省宁波市、江西省新余市、河南省漯河市、四川省西昌市、贵州省遵义市
2011年: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珲春市、江苏省扬州市、浙江省龙泉市、河南省洛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四川省泸州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
(本报记者 徐克强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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