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石家庄多项新政扶持全民创业

2011年07月05日 11:28 来源:中国经济网

  日前,石家庄市出台《扶持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创业实训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创业项目征集推介管理办法》、《创业帮扶定点服务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等多项鼓励和扶持创业的政策,以进一步推动全民创业。

  据了解,石家庄市每年将安排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专项用于引导、鼓励和扶持全民创业。扶持创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创业孵化园补贴、优秀创业项目奖励、创业实训、创业补助、创业项目资源库运行维护、创业服务专家聘请、各类创业服务专项活动、创业企业奖励、小额贷款贴息等。

  为强化对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该市明确规定,创业孵化基地如果被孵化创业实体投诉并经查实3次以上的,认定满一年未开展创业孵化工作的,孵化成功率低于50%的,不按规定参加年度考核评估的,存在违法违规经营的,创业孵化基地将被取消资格,收回证书及牌匾,并向社会公布。为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该市规定,经认定的市级定点孵化基地,对经市创业指导中心推荐并入驻定点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户数,按照每年每户4000元的标准对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进行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入驻定点创业孵化基地并正常经营满一年的创业实体,给予一定额度的场地租赁补贴,每个创业实体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为搞好创业实训基地建设,该市规定,创业实训定点基地安排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创业人员,并能进行不超过6个月的创业实训,按接受符合条件的实训人员数量给予实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按照《创业项目征集推介管理办法》,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负责面向社会开发和征集创业项目。开发征集的创业项目经过评估论证通过,并入选市创业项目库的,对创业项目提供方按每个项目2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入选创业项目库的,被创业者使用的项目(新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创业成功连续经营6个月以上、市场前景好、投资小、见效快的),且带动就业达到一定人数的,给予每个项目2000元至5000元的奖励。经认定的市级创业帮扶定点服务机构以及省级定点帮扶机构,在完成省级任务指标外每帮扶一人成功创业,同时带动两人以上就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帮扶机构1500元的补贴。

  (责任编辑:马常艳)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