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06日 01:19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李隽
比亚迪(002594.SZ,01211.HK)今日发布公告称,鉴于法国设备租赁总公司(下称“CGL”)认为中国汽车市场的风险正在增大,合资双方对业务的风险判断不同,在经营策略等方面未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比亚迪与CGL同意终止合资合同及合资设立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现有合作。
2010年6月18日,比亚迪与CGL在深圳签订《关于设立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合资合同》,拟合资设立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其中,比亚迪出资人民币4亿元,占合资公司80%的股权比例;CGL出资与人民币1亿元等值的欧元,占合资公司20%的股权。
合资公司从事的业务为,在中国内地为购买汽车提供融资服务,包括向新车的终端客户提供贷款等业务。所有合资公司发生或与合资公司相关费用中,CGL需向比亚迪最终支付225万元,比亚迪称《终止协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比亚迪上市以来,在经历两个涨停之后,昨日早盘高开,一度冲击第三个涨停,截至收盘,报33.05元,涨7.31%,不过H股跌2.89%,报收26.9港元。上市四个交易日以来,同发行价18元相比,比亚迪已累计上涨达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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