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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局称漏油中海油无责任 向康菲索赔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7-06 08:06 来源: 一财网

  记者在7月5日下午举行的中海油漏油事故情况通报会上获悉,在本次事故中,国家海洋局将油井作业者康菲石油公司列为责任人,而作为合作方的中海油不承担责任。此外,根据现行环境保护法规定,此次事故对康菲石油的索赔金额最高可能仅为20万元人民币。

  对于此次漏油事故为何过去如此长时间才进行公布,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司长李晓明表示,由于这是国内第一次出现海底漏油事故,由于技术局限性等相关问题,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得出结论。他表示,海洋局已经第一时间通知了环渤海的渔业和环保部门,以避免更大损失出现。

  此次漏油事故的责任认定上,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副司长王斌表示,相关法律规定,应由作业者承担所有责任。此次康菲公司被认定为责任者,因此海洋部门只追究该公司的责任。王斌表示,中海油的责任要根据其与康菲签订的合同来界定。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副局长郭明克则表示,经过调查取证,目前该事故已经立案。根据现行环境保护法规定,对康菲公司的索赔金额最高为20万元人民币。王斌同时表示,海洋局不排除将代表国家对康菲公司进行生态索赔,由此金额可能将超过20万元。

  根据海洋局公布的数据,目前蓬莱19一3附近840公里的海水从一类水质恶化为四类水质。油田附近海域海水石油类平均浓度超过历史背景值40.5倍,最高浓度是历史背景值的86.4倍。溢油点附近海洋沉积物有油污附着,个别站点石油类含量是历史背景值的37.6倍。溢油最长扩散外缘线为38公里。

  事件概述

  此次渗油事故最早出现在6月21号微博(http://weibo.com)上,该条微博疑为中海油内部人士所发,内容是“渤海油田有两个油井发生漏油事故已经两天了,希望能控制,不要污染。”随后包括记者在内的多家媒体此后联系中海油集团公司新闻处及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部,都没有获得回复。媒体从多方证实并进行报道后,中海油7月1号才正式做出回应。中海油做出正式回应距发生时已隔半月。而据媒体报道,渗油事件在网上传播后,中海油有关部门曾对此事专门研究,随后一些网上消息被删除。作为一个国际型大企业,集体沉默的鸵鸟策略,网上删帖的粗暴公关,这些不免让人质疑国际型企业的危机公关能力。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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