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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土地问责 73官员受处分

2011年07月08日 04:49 来源:京华时报

  新一轮问责将追究每一地块责任人

  本报讯 首次土地违法问责结果在昨天公布,73个市县政府相关负责人被给予纪律处分,24个市县政府负责人被给予组织处理。对于这一问责结果,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称,这次最大的突破就是,第一是首次问责;第二确实是动真格;第三是精准问责,合情合理,让问责对象心服口服。

  ■首次问责

  处罚73名负责人

  昨天,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主会场设在国土资源部,同时在全国31个省区市的国土资源部门设立了分会场。在会议上,公众期待已久的首次土地违法问责结果公布。此时距2010年12月已7个月,当时,违法用地较为严重的5个市(州)、7个县(市、区)的政府主要负责人被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请到北京进行集体约谈,被约谈的都是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超过15%,在全国范围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排名靠前的城市。此举标志着2009年度全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问责”开始启动。

  “约谈”只是预警,如果大量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仍得不到解决,国土资源部就可能动用其他手段。

  昨天公布的对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责任追究结果显示,全国共有两个设区市、29个县(市、区)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共计44人受到纪律处分;两个设区市、26个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共计29人受到纪律处分。

  ■新一轮问责

  调查数据层层定责

  当前,201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已进入整改查处关键时期,根据国土资源部的部署,7月31日前,各省区市要初步向国土资源部上报数据,9月底之前要完成相关的验收工作,正式上报结果,第二次土地违法问责也就拉开了序幕。这一轮将层层追究全国每一地块每一个审核签字的责任人,以惩治弄虚作假并防止推诿责任。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说,201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首次实现土地矿产全覆盖,首次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为依据并与163个重点矿区遥感检测相结合。在工作步骤上,将先验收并根据验收最终确认结果开展警示约谈,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严重的地区也要开展警示约谈。

  贠小苏强调,各地要认真做好数据填报审核工作,首先要准确填报数据,在整改查处基础上准确填写每宗地每项内容,每一个地块都要填报准确。对存在虚报、瞒报数据行为的市县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要建立数据上报层层审核签字制度,各种表格填表人必须签名并对填报内容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各级领导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审核签字并对填报内容真实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数据最终结果上报以后再提出数据填报错误的,国土资源部首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贠小苏强调,当前一些地方为避免被问责,对违法用地特别是农村个人违法建房,在拆除复耕过程中工作不细、方法简单,容易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各地要在整改查处过程中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法规政策宣传,文明执法、秉公执法,确保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新问题

  西部违法用地面积增逾五成

  国土资源部最新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在东中部地区违法用地面积同比下降的情况下,西部地区违法用地面积同比上升50.6%,违法用地反弹形势严峻。

  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新发生违法用地2.3万件,涉及土地面积13.6万亩,其中违法占用耕地5.1万亩,东部、中部地区违法用地面积同比分别下降了12.5%和1.2%。西部地区违法用地面积同比上升50.6%,全国土地执法形势总体向好,但西部地区出现违法用地大幅反弹。

  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说,上半年土地违规违法宗数、面积,包括耕地面积不同程度有所反弹。总体看,东部和中部违法违规情况有所下降,但东部、中部也不是“铁板一块”,东部、中部相对欠发达地区违法违规也出现反弹,企业违纪违规用地较为突出,公路、铁路、机场以及新的因素如水利等公共设施建设违纪违规居高不下,农村违法违规用地问题逐步凸显。一些干部抱着侥幸心理,法制意识淡薄,政府默许、纵容甚至指示违纪违规用地、违规违法开矿。

  ■问责·解读

  14个政府“一把手”受处分

  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对当地的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土地执法负总责,当一个地方土地违法严重,比如违法占用耕地的量超过了这个市县当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总量的15%,或者虽然不到15%,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问责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

  首次土地问责结果显示:在44名受处分的地方政府负责人中有14人是当地政府“一把手”。

  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通报,追究地方政府责任有两类情形,一类是有关地方一般性项目违法占用耕地宗数多、面积大,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达到15%以上,土地管理秩序比较混乱。另一类是存在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法违规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搞房地产开发,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乱上两高一支项目等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等情况。

  此次问责的部分地区曾出现在去年12月的“约谈名单”,如山西省大同县、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浙江省上虞市、辽宁省庄河市。浙江省临海市的主要负责人也曾被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约谈,原因是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中存在的违法问题。

  问责名单则显示,大同县时任县长孙永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浙江省上虞市市长丁如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临海市时任市长李志坚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被问责者部分已不在任

  “即使调走了,但如果这个(土地违法违规)事情发生在任期内,也要追究责任。”此前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巡视员张璞在接受央视采访时做出上述表示。昨天公布的土地问责结果验证了这句话。

  被问责的44名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中,有20人已不在任。如襄阳市樊城区时任区长项晓峰,现任四川省委统战部副部长,也被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因工作不力,共有29个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受到纪律处分。郝明金称,这些地方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同程度存在不及时制止和报告,不及时立案查处,不依法作出处理等监管不力的问题,对当地违法占用耕地宗数多、面积大、比例高,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负有直接责任。

  ■专家说法

  调任后被追责 代表问责趋势

  汪玉凯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拆迁、征地是土地违法问题的源头之一。国土资源部制定了很多土地政策,但地方政府没有贯彻执行,或是在贯彻过程中变了形。近年来地方违法违规使用土地,是群体性事件爆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些地方政府为加快发展,往往违反土地审批程序,违法侵占耕地,为国家土地管理带来很大麻烦。此次对地方责任人问责,意味着国土资源部动了真格,对地方官员有较大的震慑作用。一般受处分的官员,今后仕途发展将受影响,很难再受重用,也难以晋升,这对其他官员是一种警示。

  此外,土地被违规使用,问题爆发却往往是滞后的。在这次问责中,很多已调离原职的官员也被追责。对调任后的官员进行追责,表明了国土资源部整治土地违法者的决心,也代表今后追责的趋势。

  杜绝违规问题 根本在改制度

  李昌平 知名三农问题学者

  全国被违法违规侵占的土地很多,从此次处分的人数和力度看,问责的力度并不大。

  现在地方经济发展速度很快,发展所需的土地指标却不够,所以地方政府多以牺牲耕地为代价,求发展求政绩。处分少部分责任人,对遏制土地违法不会有太大效果,因为城市发展和土地保护之间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开发新区、政府单位建房,都可能打农民土地的主意。此外,行政记过处分、警告处分等处分方式,力度也很轻,很难真正震慑地方官员。

  要想解决土地问题,保护耕地和农民的利益,应改革目前的土地制度,废除征地制度,否则违法征地行为将一直存在。

  在城市规划时,将郊区纳入城市规划,政府取一半的地,另一半应归农民自己开发,农民自己决定是耕种还是开发,如果有收益了,向国家纳税,这才是良性的解决方式。否则,农民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

  ■问责·地方官员

  山西

  大同市副市长郝月生行政记过处分。

  大同县时任县长孙永胜(现任和顺县县委书记)党内警告处分,大同县副县长苑在雨行政记过处分。

  山阴县副县长段国强行政警告处分。

  垣曲县副县长刘社院行政警告处分。

  辽宁

  庄河市时任副市长赵兴基(现任庄河市政协主席)党内警告处分。

  丹东市振安区区长于春明行政记过处分,丹东市振安区时任副区长张连行政记大过处分。

  阜新市太平区区长赖化平行政记过处分,阜新市太平区时任副区长李秀林行政记大过处分。

  北票市时任市长肖森(现任建平县县委书记)党内警告处分,北票市副市长嵇景存行政记过处分。

  吉林

  桦甸市副市长李荫鹏行政警告处分。

  黑龙江

  佳木斯市郊区区长邱士林行政警告处分。

  浙江

  上虞市市长丁如兴行政警告处分,上虞市副市长赵如浪行政记过处分。

  临海市时任市长李志坚(现任天台县县委书记)党内警告处分,临海市时任副市长陈才杰行政记过处分。

  三门县副县长陈彩明行政警告处分。

  安徽

  巢湖市时任市长宋国权行政警告处分,巢湖市时任分管副市长洪晓建行政记过处分。

  庐江县时任常务副县长季传舜行政记大过处分。

  含山县副县长窦念华行政记过处分。

  无为县时任副县长方永东行政记过处分。

  五河县县长周学保行政记过处分,五河县时任副县长王家渠行政记大过处分。

  江西

  九江市庐山区区长钟好立行政警告处分,九江市庐山区副区长王风雷行政记过处分。

  修水县时任分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县委常委、农工部长、县政府党组成员钟有林党内警告处分。

  鄱阳县时任县长邵小亭行政记过处分,鄱阳县时任县委常委、副县长徐志勇党内警告处分。

  河南

  平顶山市新华区副区长李会良行政记过处分。

  湖北

  襄阳市樊城区时任区长项晓峰(现任四川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党内警告处分,襄阳市樊城区副区长周保汉行政记大过处分。

  湖南

  泸溪县时任副县长余庆友(现任泸溪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内警告处分。

  广东

  阳春市市长林进球行政记过处分,阳春市时任副市长陈雄枢(现任阳春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党内警告处分。

  广西

  苍梧县副县长覃汝胜行政警告处分。

  防城港市港口区区长梁宗勇行政记过处分,防城港市港口区副区长黄建国行政记过处分。

  都安县副县长罗生华行政警告处分。

  云南

  师宗县时任副县长海建才(现任师宗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党内警告处分。

  镇康县时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宋正垠行政警告处分。

  陕西

  府谷县副县长吴占林行政记过处分。

  ■问责·数字

  73人 纪律处分

  受纪律处分的,涉及两个设区市、29个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共计44人,另有两个设区市、26个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责任人29人。

  11人 责任追究

  11名县级政府领导因为土地问题已受到责任追究。

  4人 刑事责任

  4名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24人 组织处理

  5个设区市政府的分管负责人,14个县(市、区)政府的13个主要负责人、6个分管负责人共计24人受到组织处理。

  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 孙雪梅

  综合新华社、中广网、央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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