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09日 04:27 来源:新京报
业主要求赔偿,开发商称已完工楼房不赔偿,双方下周继续商谈
刘珍妮 杨杰
本报讯 (记者刘珍妮 杨杰)交房在即,业主等来开发商延迟交付的通知。昨日,大兴区明悦湾小区的业主前往售楼处,要求开发商赔偿。开发商表示,一部分迟交房屋因政府市政工程未完成导致。
开发商推迟交房
明悦湾为旧宫三角地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其中配建有7栋商品房。
昨日下午,明悦湾30多名商品房业主来到小区售楼处外,挂起“延期交房业主维权”的横幅。
业主张先生介绍,他们和开发商约定今年6月30日交房,但上周不少业主接到开发商延期交房告知函,称因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施工,导致交房延期。
昨日,小区保安称2、5、7号楼仍在施工。业主们怀疑,房子到期没盖完才是迟交房的真正原因,开发商要按合同约定,每日以总房款的万分之二进行违约赔偿。
未完工楼房业主可获赔
昨日,明悦湾销售部经理赵女士称,延期交付是因为小区外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尚未施工,导致无法通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按照合同约定,因此造成无法履行交房义务的,开发商不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业主们指出的2、5、7号楼仍在施工的问题,赵经理称7号楼仍未出售,2、5号楼确实因为施工未完成导致迟交,该两栋楼的业主可以按合同获赔。
业主表示不满,双方约定下周再进行协商。
昨日,大兴区住建委工作人员证实,该地区的大市政工程确实未完工。对于工程何时完工,该工作人员称无法作答。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