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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利1万 被罚30万

2011年07月09日 10:13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据证券时报网消息 证监会昨日下午通报两起内幕交易案件。证监会称,时任湖南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总经济师刘洋在公司参与借壳ST中钨期间(2009年10月),操作谢某账户买卖ST中钨获利1万余元。证监会认定其违法行为,决定对刘洋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

  证监会还称,2008年底2009年初,时任某会计师事务所高管张松清,在事务所审计保利地产年报的限制交易期内,利用本人和他人账户交易保利地产股票,获利7万多。证监会认定其违法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1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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