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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北方既有居住 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2011年07月10日 08:30 来源:经济日报

  “十二五”时期,节能减排工作将进入攻坚期,一方面,随着我国能源消耗总量的持续快速增长,资源能源与生态环境约束日趋强化;另一方面,由于一些投入少、见效快的政策措施在“十一五”期间大部分都已经采用了,当前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的工作难度在不断加大,需要充分挖掘各领域、各行业的潜力。

  目前,建筑能耗占社会总能耗的30%左右,是能源消耗增长最快的领域,特别是北方地区建筑能耗比较大,占全国城镇建筑用能的40%以上,许多北方城市冬季采暖煤烟型污染比较严重,是整个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十一五”期间完成的1.8亿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在建筑使用寿命周期内,将累计节约能源4000多万吨标煤,减排二氧化碳近1亿吨,减排二氧化硫800余万吨,节能减排的政策效果非常突出。为此,“十二五”时期要把北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摆在节能减排工作的突出位置,并力争实现较大突破。

  北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是改善居住条件、保障民生的重要抓手。解决好城镇中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问题是当前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之一。经过节能改造,不仅将室内温度普遍提高5℃以上,增强室内热舒适度,而且有效解决房屋渗水、噪音等问题,提高了居民“幸福指数”。节能改造已成为深受群众欢迎的“暖房工程”与“暖心工程”,许多地方居民要求改造的呼声很高。据测算,“十一五”期间,节能改造使200万户城镇居民受益,成为改善中低收入者居住条件的重要渠道。

  北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是促进产业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有效途径。实行节能改造,可有效带动新型建材、仪表制造、建筑施工等相关产业发展,扩大内需、促进就业的效应明显。世界上许多国家,把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十二五”时期我国房地产行业将步入集约节约、内涵式发展轨道,将更加注重建筑的内在品质,更加注重节能环保技术的应用。有关专家预计,我国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与提升,潜在市场规模将超过万亿元。北方建筑节能改造的突破,将有效启动上述市场,加快我国房地产行业的转型升级,促进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据初步统计,北方具备改造价值的老旧住宅约12亿平方米,如果再考虑节能建筑的热计量改造部分,需要改造面积将达到20亿平方米,完成全部节能改造资金总需求超过3000亿元,资金缺口比较大;部分地方对节能改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力度不够;供热计量改革滞后,制约了节能效果与企业居民投资改造的积极性等等。

  根据国务院有关决定精神,下一步将大幅度扩大节能改造规模,到2020年要基本完成北方老旧住宅节能改造任务。这是中央在总结“十一五”工作经验基础上,根据推进节能减排的总体部署、适应更好地保障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而做出的一项重要决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十二五”时期各地至少完成老旧住宅节能改造任务的35%,按此计算,全国要完成改造任务4亿平方米以上。我们鼓励重点省份加快实施改造,如到2013年北京市、吉林省累计完成改造比例将超过50%。其他地方也要按照要求,结合当地情况确定节能改造目标任务,并同步推进节能建筑的热计量改造,把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完成“十二五”节能改造任务,将有效改善北方地区建筑的节能性能和居住品质,将使约700万户城镇居民直接受益。

  “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实施“以奖代补”,有效引导了各方加大投入,共投入改造资金24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46亿元,地方各级财政90亿元,引导社会资金投入108亿元。“十二五”时期,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政策创新,加快完善以市场融资为基础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一方面,切实加大财政投入,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建筑节能改造有利于保障改善民生与促进节能减排,应当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十二五”时期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以奖代补”办法,将按照严寒地区55元/平方米、寒冷地区45元/平方米补助标准及各地完成的改造任务,足额兑付中央奖励资金。地方财政部门也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主动安排配套资金。另一方面,要积极创造条件,大力推进市场化融资。一定要突出热力公司、节能服务公司在节能改造中的市场主体地位,努力创造有利于节能服务运行的政策环境,鼓励热力企业加大对节能改造的投入,通过降低运营成本或增加热源供应等方式,收回改造投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暖行业,加强节能运行管理并分享收益,不断拓宽改造资金来源。

  供热计量改革是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减排的最有效手段之一,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实行热计量收费,解决“节能不节钱”的突出问题,将为市场化融资创造基础条件。要加大改革攻坚的力度,坚持节能改造与供热分户计量改造同步实施,并将热计量改造作为享受财政补贴的必要条件;要加快完成采暖补贴“暗补”变“明补”等,力争在“十二五”时期使供热计量改革取得较大突破。

  为了发挥“以点带面”作用,及时放大政策效应,将突出抓好重点市县“节能暖房”工程。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一批启动了北京、天津等10个重点市及山西省绛县、辽宁省调兵山市等10个重点县,将集中政策资源加大支持力度,对重点市县优先安排改造任务,及时足额拨付补助资金、直接给予政策指导,并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力争用2-3年时间使重点市县建筑能耗明显下降,煤烟型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住房品质性能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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