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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绝不可由纳税人买单(一家之言)

2011年07月12日 01:34 来源:国际金融报

  

  无论哪种解决方案,由中央政府纳税人买单的方案,或者剥离到不良资产管理公司间接由纳税人买单的方案,都是无耻的最不可选的方案。”

  10.7万亿的地方债是多是少暂且不论,由谁买单、如何买单将决定未来地方债券的发展方向。如果重走银行改革上市之路,由中央政府与纳税人买单,那么,中国的地方财政体制与债务体制不会有任何改进,依然由行政权力主导,由政府信用背书,由纳税人买单,债务危机解决了,形成债务危机的道德风险、信用机制没有任何改观。

  在审计署最近公布的10.7万亿地方政府负债中,短期和中期债务占了一半,2011年-2013年到期偿还的债务分别占总额的24.49%、17.17%和11.37%,合计约占53%,对于地方偿债能力是个极大考验。

  地方债务猛虎出笼,必须有所约束。为免后患,清理地方债务时,首先要厘清债权债务关系。

  我国地方债债权债务关系非常模糊,这使地方债务腾挪大有空间。比如根据《预算法》地方政府不能举债,只能通过中央政府背书每年发2000亿元,与地方债总额比,这可谓九牛一毛。地方政府不能公开大规模举债,于是有了上万家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如同地方政府的血管,酣畅淋漓地向银行以及债券市场大规模举债。

  地方投融资平台上的债务表面上是公司债,实际仍是地方债,但地方债如果不进行信用背书,又会还原成公司债。债券信用如此变身,成为市场中最不可测的风险。以美国论,企业债与市政债,同样的B级评级,前者违约率为43%,后者则为11%,可谓天差地别。国内情况更糟,如果投融资平台的重要资产撤退到其他平台上,那么债权人将血本无归。

  要解决地方债难题,必须公益的归公益,市场的归市场。

  既然地方投融资平台是地方政府背书的债务,作为主导者的地方政府绝对不能面对债务风险独善其身,更不能以扩大道德风险的方式进行新一轮债务扩张,消除以往的债务。

  在即将开始的地方债清理过程中,按照不同的债务品种对债务分类至关重要。公益性项目,如教育、贫困地区的道路,发行地方债解决。债务归还来源就是地方政府的税收与地方资产的出售,如果地方资产没有出售计划,或者地方税收增长乏力,就要减少甚至停止地方债的发行。

  另一种地方债类似于以往发行的市政债,但比市政债更具体。比如将发债资金投入的项目其工期、收益等公之于众,日后由项目完成后的盈利归还本息。如此一来,那些大干快上、打着市场名义收取买路费却毫无车流量的高速公路,就绝对不会上马。

  地方投融资平台发行的是公司债,公司本身的信用等级至关重要。目前地方投融资平台信用等级均在投资级以上,形同虚设,一旦出现逃废债,银行贷款迅速从正常转向不良,而公司债可能直接打入垃圾级。因此,地方投融资平台的公司债,必须以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资产作后盾,此时,监管公司的信用、资产、盈利使用至关重要。

  当上帝的还给上帝之后,最重要的是给新发行的债券按照分类重新划分等级,只有建立基础的信用评级基础,所谓向地方政府、向投融资平台公司放开债券市场才是可行的。所谓的债券解决,债券衍生品解决地方债务,在缺乏信用评级的前提下,都是抢钱的同义词。

  无论哪种解决方案,由中央政府纳税人买单的方案,或者剥离到不良资产管理公司间接由纳税人买单的方案,都是无耻的最不可选的方案。

  (摘选自《时代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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