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13日 00:0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陈玉明 李志勇
7月10日,深圳地铁4号线清湖站的上行扶梯突然发生意外,造成多名乘客受伤。
这只是近期频发的电梯安全事故中的一起。此前的7月5日,北京地铁4号线动物园站发生电梯事故,致1死30伤;7月7日,上海一部载有十多名乘客的电梯突然从4楼如自由落体般“直坠”底楼……
面对这一连串的事故,许多人心里充满疑问:我们的电梯究竟藏了多少安全隐患?
来自国家质检总局的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全国平均每年发生电梯事故40起左右,伤亡40多人,特别是2011年以来电梯事故有上升趋势。
“近期地铁等公共设施电梯事故频发,实际上是给快速发展的公共设施建设敲响了安全警钟。”暨南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李从东说。
数据显示,我国无论是电梯产量还是拥有量,高居全球榜首。
一方面,电梯数量增幅快。目前我国正在运行的电梯约163万台,且每年以20%左右的速度在增长,其中扶梯、客梯增长尤为迅速。
另一方面,大量落后的电梯仍在超期服役。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北京市曾经规定过住宅电梯的寿命年限,一栋楼如果是单梯,使用寿命为15年;如是双梯,使用寿命在18年左右,根据实际状况可以适当延长。
电梯的安全事故频频不断,将一些电梯企业推上了风口浪尖上。事故频发背后暴露出哪些深层次问题?一是生产环节质量控制不严,采购环节极力压低价格。二是维保环节敷衍了事走过场。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现在很多电梯的业主都通过第三方维保商对电梯进行维保,目的就是为了节省成本。三是监管落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相关负责人11日表示,目前检测机构对地铁进行检测,参照的是2002年实施的《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这一规程已有近10年历史,有些新的安全隐患出现在检验规程之外。四是标准针对性不强。广东省电梯技术学会负责人说,我国电梯制造参照欧盟标准,但欧洲的电梯使用频率、客流量和中国有很大差距,造成现行标准难以适应中国国情。
就在北京地铁电梯事故发生后,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轨道运营管理处处长张文强表示,必要时将启动奥的斯电梯召回制度。国家质检总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国自动扶梯的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北京地铁事故中发生故障的奥的斯品牌513MPE型电梯。铁道部随后也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铁路局安排专业人员,对火车站内的电梯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安全检查。
检查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还是要正本清源,从源头上杜绝各类电梯隐患。杨建昌认为,政府应全面启动调查研究、制定旧的商住楼电梯的更新换代政策,监督旧的商住楼、商厦对老旧电梯进行更换,资金由政府适当从财政上补贴一部分,其余由各业主和使用单位、管理处共同出资。此外,还要及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据了解,美国1962年就已通过了专门针对电梯安全的法律《电梯安全法》,该法律至今已经历了20余次修改。(相关报道见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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