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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获准参与股指期货

2011年07月13日 02:26 来源: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苏曼丽 吴敏)中国信托行业协会昨日在网站上转发了银监会日前正式公布的《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业务指引》。根据这一指引,信托公司固有业务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集合信托业务可以参与套期保值和套利交易,单一信托则可以参与套保、套利和投机交易。

 投机交易仅限单一信托

 对于以投机为目的开展股指期货交易的,此次指引有严格要求。申请以投机为目的开展股指期货交易的信托公司,其最近年度的监管评级应当达到2C级(含)以上,且已经开展套期保值或套利交易一年以上。此外在系统和人员上也有要求。

 在信托计划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方面,集合信托计划参与套保时,其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权益类资产市值的20%,买入合约价值不超过信托资产净值的10%。

 单一信托参与股指期货的条件则稍宽松,其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风险敞口不得超过信托资产净值的80%,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开展以投资为目的的股指期货交易,即不限制该集合是否投资股票组合。结构化信托集合不能参与股指期货。

 中长期最多带来53亿保证金

 以目前可知的参与二级市场的信托集合为例,由于这部分信托大部分集合信托,其参与股指期货仅限于套保和套利。

 此次指引规定,对于由“投资顾问”管理的信托集合参与股指期货,“投资顾问”实收资本金规模不低于1000万。这意味着作为目前投资于二级市场的私募集合主力,阳光私募绝大部分需要满足1000万注册资本金才可开展股指期货业务。好买基金的研究员指出,目前大部分阳光私募注册资本金均已经达到1000万以上。这一点构成的限制不大。

 “股指期货市场需要专门的投资人才,目前信托公司没有这样的团队和人才储备,先观望一阵子。”北京一家信托公司的投资总监称。业内人士预计,首批参与股指期货的信托集合数量可能很有限。

 信托行业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信托资产中投向股票的信托计划资产为1753亿元。按照这一规模测算,即使全部参与股指期货,这些信托持有的股指期货合约价值最高不会超过500亿元,若按照这些信托计划平均50%的仓位测算,投入的保证金不超过53亿元,约相当于目前股指期货市场存量保证金规模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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