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14日 03:00 来源:商务部网站
波通社7月12日消息,拉脱维亚议会今天通过商法修正案, 2011年7月13日该修正案生效。83名议员投票赞成,1名议员投弃权票。商法修正案主要内容是离岸公司实际受益人或业主姓名必须要提供给政府主管部门。当实际受益人是其他人的时候,每个正式持有公司25%以上股份的股东必须在14日之内报告公司,提供实际受益人的姓名。另外,每个持有25%以上股份的法人必须在14天内将其创办人,股东或受益人情况报告给公司。公司在14天内将递交报告给拉脱维亚商业登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