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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鹤案再陷静默迷局

2011年07月20日 00:45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本报记者赵民望

  现身未解被通缉5年谜团

  公诉人用手推车推上法庭的起诉材料,数量颇为壮观,这自然与被指控的对象马云鹤身份的量级相当。据悉,当年曾经引发历时10个月“雷霆一号”专案行动的马云鹤,被指利用其所掌控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数额巨大。

  5年前从公众视野中消失的“爱多实际控制人”马云鹤,是今年4月20日身穿珠海看守所的马甲,出现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天平审判庭上的。公诉人珠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其通过掌控的“爱多实业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巨大,同时指控其有行贿的事实。

  公诉人认为,马云鹤等人无国家法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相关条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予以追究。另外,公诉人指出马云鹤还有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事实,提请法院对马云鹤执行数罪并罚。

  与马云鹤一起受到起诉的还有柯世盛、陈一帆,他们都与此案有关,并已当庭认罪。

  当日庭审中,马云鹤为自己做了辩护,他首先否认自己是爱多集团实际控制人的指控,也不承认是检察机关指称的那些“爱多”公司的老板。面对公诉人的指控,马云鹤反复辩称自己并非爱多实业的法人代表。

  对于另一项指控,马云鹤也予以否认;他还辩称,不存在被公安机关所通缉的情节,自己是香港永久居民,有三个身份证属于正常情况。

  记者获悉,当年公安部与国家税务总局旨在打击虚开增值税骗税“雷霆一号”行动的对象之一就是马云鹤与其掌控的企业。没有料到的是,5年时间过去了,针对马云鹤的庭审才异地进行;影响巨大的案件,此次在珠海审理时相当的冷清,旁听席上只有寥寥数人。

  当日庭审没有宣判是可预见的,检察官婉拒记者提出的“核对起诉书上一些数字”的要求同样可以理解。原因是,尽管马云鹤已经坐在了被告席上,但是距离水落石出似乎不仅仅是时间所能决定。

  一个简单的问题,从“雷霆一号”开始,案发地公安机关的网上追逃,都表明马云鹤在潜逃。那么,长达5年时间中马云鹤到底在哪里,又是如何出现在珠海看守所的?

  没有确切的答案,只有一些时间上的线索:2005年案发后,持有香港身份证的马云鹤潜逃;2010年4月,警方抓获涉嫌骗取巨额税款的马云鹤。

  起诉书在涉及此间情节的指控中称:2006年起,持有香港身份证的马云鹤潜逃。由于该案涉案面较广,在汕头的侦查一度进展缓慢,此后国家税务总局派出专案组进驻汕头直接参与侦查。在汕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原支队长范志强等人落网后,2010年3月19日,专案组将马云鹤抓获归案。

  据查,2005年至2009年期间,为争取解除网上追逃,马云鹤先后由其本人及通过时任汕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金融大队教导员林祥滨(另案处理)送给汕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范志强(另案处理)人民币27万元、港币8万元。

  对马云鹤涉嫌犯有行贿罪的指控,主要集中于得以顺利“潜逃”的情节。不过,这么长时间之后,想要厘清马云鹤“潜逃”的路线图依然困难,难点就在于关键节上点存在盲区,具体时间点上也有出入。

  马云鹤现身珠海只是一个标志,这个案件从审理到现在又是数月,到目前无从了解进展情况。

  无关“爱多”的爱多迷局

  马云鹤案再陷静默期说明什么?或许是案情复杂,因或是另有隐情?不论如何,公众所熟知的“爱多”其实早已与爱多商标及DVD产品无关了。

  资料显示,1995年7月广东中山爱多电器公司成立,胡志标与陈天南各占45%股份;2000年12月,马云鹤通过拍卖取得“爱多”商标。此后数年间,马云鹤在汕头成立南安企业、爱多数码、爱多实业等多家公司来生产、经营爱多产品;2006年4月,汕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发出了对马云鹤的拘留证。马云鹤涉嫌在2004至2005年期间,虚开增值税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

  此前的汕头中院称,马云鹤在控制公司期间,爱多实业共接受17家公司虚开的58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3.37亿余元,税额5700余万元,价税合计人民币3.95亿余元。

  后来的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马云鹤参股收购汕头市华强实业有限公司,并将公司改名为汕头高新区爱多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爱多品牌DVD影碟机。后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为马云鹤的弟弟马学明等人,但实际控制人仍为马云鹤。2003年初,因爱多实业公司在经营期间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足,为了达到少缴税的目的,马云鹤等人开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31日,爱多实业公司一共接受20多家企业1800余份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合计人民币4.9亿余元,税额合计人民币8000余万元,价税合计5.7亿余元。

  2006年5月,汕头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就传出了:“马云鹤涉嫌骗税案现正处于侦办阶段,尚未移交检察院”的信息。虽然经侦支队对其罪名调查没有得出最终结果,但确实已对马云鹤发出了拘捕证。后来多家媒体的消息都指出:马云鹤已畏罪潜逃,公安部门已对其发出通缉令。

  “爱多”的多灾多难实际上早已与一个品牌无关了,马云鹤以及围绕马云鹤发生的这一切,一直以来就扑朔迷离,直到今天,迷局依旧。

  首先,从5年后公诉人的指控来看,此次检方对于马云鹤的指控少了“骗贷”,而直指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以及行贿国家工作人员。据南方日报相关报道显示,中国农业银行汕头龙湖支行曾于2006年诉汕头爱多系企业借款、抵押、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汕头市中院已于当年10月中旬对爱多集团实际控制人马云鹤、爱多实业法定代表人周幕楷等人发出了公告形式的传票,并称将开庭审理。不过,此情节在珠海一审庭中并未涉及。

  南方的多家媒体曾报道,2005年年初,广东省检察机关成立了专案工作组,调查爱多的巨额贷款5亿元的去向和回收情况。但是,马云鹤在接受调查期间,不但没有还贷,还继续骗贷并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直至一审开庭,爱多到期未偿还银行的贷款高达7亿元,但是其公司账号早已空空如也。

  由此,这些国家银行的贷款能否如数收回又将是一个谜。

  其次,马云鹤为何翻供?公诉方举证说,马云鹤在侦查阶段曾供认,自己就是爱多实业实际的法人,但在庭审上马云鹤称“我只是挂名的董事长”、“我的股份大部分都已转让”。而包括同案另两名被告人在内的多名证人,均指认马云鹤就是爱多实业实际老板。

  马云鹤的矢口否认,与其在检方侦查期间所表述的态度出现了截然不同的情形。如此前后反复,马云鹤的到底发出了怎样的信息。

  根据此间媒体的相关报道,就可以发现马云鹤案复杂与方方面面的纠结之所在。例如,马云鹤案涉及的贿赂对象除公安系统外,还涉及到银行、金融机关等。这些在此次庭审时亦未显示。而相关消息还指出,马云鹤在汕头当地有深厚的社会背景,以至于国家税务总局不得不介入,公安部门不得不异地审查。

  由此看,马云鹤案一审开庭后再陷沉寂不奇怪,疑问或疑点显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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