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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近2亿元 人称“三多市长”

2011年07月20日 06:56 来源:东南快报

  罪犯许迈永出生于1959年,曾担任杭州市西湖区区长、区委书记、杭州市副市长等职务,犯有受贿、贪污、滥用职权3项罪名。这个人称“钱多、房多、女人多”的贪官,都有哪些惊人的犯罪事实呢?

  1995年5月至2009年4月,许迈永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受让项目股权、承揽工程、结算工程款、解决亲属就业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索取浙江坤和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宝库等14人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5亿余元。他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有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利润5359万余元。此外,许迈永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向企业返还土地出让金7170万余元。

  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第二庭庭长裴显鼎介绍,法院认为,许迈永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具有索贿情节,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惩处,并与其所犯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许迈永虽在有关部门调查期间主动交代了部分受贿事实,且赃款已全部追缴,但考虑其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许迈永归案后检举他人违纪违法线索,经查,其检举线索均未查证属实,其行为不构成立功。据此,依法对他判处并核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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