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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长丰案股民获赔近百万元

2011年07月21日 04:12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广汽A股上市在即

  本报讯 (记者刘俊)随着广汽A股上市步伐日益临近,有关股民诉广汽长丰“虚假陈述”赔偿纠纷案也将在近期落幕。昨日,本报从有份代理此案的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处获悉,全国14名原告股民除1人正在调解外,其余13人获得了近80万元现金赔偿。据刘国华预计,总体获赔金额有望达百万元。

  刘国华昨日对记者介绍该案的最新进展。今年1月,由其代理的14起案件均顺利立案,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三位法官主持了多次调解。5月初,13名原告与广汽长丰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广汽长丰公司向李秀红等人支付近80万元一次性补偿。5月中下旬,补偿款已经顺利到位。

  记者了解到,本次案件源自广汽长丰去年底传出退市风声后,有部分投资者担忧索赔无门,翻出旧账矛头直指广汽长丰曾经“虚假陈述”。广汽长丰在2009年1月发布公告称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从2004年至2007年年度期间,存在包括未按规定登记会计账簿在内的多项违法事实。

  随着6月底广汽集团发行A股及换股吸收合并广汽长丰的议案获得通过,广汽长丰退市已箭在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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